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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 (2016
仅在《征管法实施细则》第8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但程序法从新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32条的规定:“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30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征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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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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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陈述、申辩并暂不执行 [判断题]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判断题]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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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观察:税收保全措施违反法定程序,两审法院均认定税局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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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有新规定
税收保全措施有新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对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标的物范围,以及对扣押查封的财物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新《细则》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依法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有权依法确定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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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55条 采取扣押、查封的税收保全措施过程中,对已采取税收保全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之前,不得拍卖、变卖处理变现。但是,在税收保全期内,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财物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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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在( )日内向做出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在()日内向做出决定或采取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A.15B.30C.60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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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保全和税务局税收保全的区别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可以作出税收保全决定。3、保全对象不同 如前述,诉讼保全可以对财产、行为、证据进行保全。为此,《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如何保全财产、行为及证据做了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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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在( )内向作出决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在()内向作出决定或采取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税收保全在多久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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