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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实施,这些规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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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装饰装修居住房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有关装饰装修的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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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对《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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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时,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
但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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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本办法所称居住房屋出租,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居住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或者变相支付租金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指依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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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2023最新
(二)安装“秦皇岛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平台”客户端;(三)实名、实数、实时、实情采集和报送租住人员基本信息;(四)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第十八条 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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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租房出新规定,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
秦皇岛租房出新规定,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规范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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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租房新政来了,房东及租户都要赶紧看!秦皇岛房产网
第九条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装饰装修居住房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有关装饰装修的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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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修订版将实施
(三)告知出租人、承租人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增加“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二十二条规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介绍租赁房屋、未按规定办理租赁房屋信息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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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对《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草案)》的公示
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本办法所称居住房屋出租,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居住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或者变相支付租金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指依照本办法...
秦皇岛出租房屋管理规定承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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