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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 政策法规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省际联盟为单位,依法合规,平稳开展接续工作,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二、精心做好接续工作 (一)坚持带量采购。原则上所有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后均应继续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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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首页
为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关于印发<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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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关于印发<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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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 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根据《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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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关于印发<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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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医疗保障局首页
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1 〕 2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以及国家药品联采办有关要求,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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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根据《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号)和《关于印发(略)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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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首页
按照《关于开展联盟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函〔2019〕218号)、《关于开展联盟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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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省际联盟为单位,依法合规,平稳开展接续工作,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二、精心做好接续工作 (一)坚持带量采购。原则上所有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后均应继续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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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实施的具体时间?
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实施的具体时间?发布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 答: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第六批国家药品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
国家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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