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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规范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公共交通、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景观亮化、地下管廊、城市停车等专项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公布实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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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十二)位于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其他区域的;(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划定重点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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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
绩效评价,严格奖惩;全民参与,共管共享的城市管理原 则。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规划体制,建立全域覆盖、责权明晰的管理机制 1、加强管理,调整管理机构 为消除市区两级管理带来的弊端,强化中心城区内规划工作“一支笔、一盘棋、一张 图”,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规定,撤销咸安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局,原有职 能并入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咸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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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局六举措推进城市规划品质提升
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咸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关于加强商住开发项目社区邻里公共服务中心规划管理的通知》等,提出8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在规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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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结合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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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全文),本月起施行!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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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规范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公共交通、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景观亮化、地下管廊、城市停车等专项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公布实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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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结合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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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结合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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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篇: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06-1-23 12:09:24 阅读次数:115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城市建设的...
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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