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南宛河一级水电站建设.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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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南宛河一级水电站建设

?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 关于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南宛河一级水 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德环审〔2015〕52号 ? ? 陇川县闽宏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13日,我局在陇川县主持召开了“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南宛河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结合 2015年7月28日,你公司报来经修改的《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南宛河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根据验收组意见和项目验收受理公示期的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陇川县南宛河一级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护国乡的南宛河上,地理位置为东经99°17′~98°46′,北玮24°05′~24°32′之间,厂址位于南宛河左岸。该电站为径流式开发,开发方式单一以发电为主,电站装机容量为500KW,年平均发电量240万KW.h,正常蓄水位1792m,死水位1784.6m,设计水头245m,工程为Ⅴ等小(二)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升压开关站等建筑组成;实际调查时引水系统仅有压力管道,取消了引水渠和压力前池。该项目设计总投资概算32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1.8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76% 。实际总投资321.851万元,其中实际环境保护投资23.77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7.39%。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及验收监测情况 (一)大气环境调查结果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运行期不设食堂等,不存在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二)水环境调查和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设置1个废机油处置收集池。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电站坝址前和厂房尾水处两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II类水质。 (三)声环境调查和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电站机械建于厂房内,周围声环境主要 以河流流淌声为主,厂界附近500米内无敏感点,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轻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厂界昼间东面、西面和夜间东、南、西、北面环境噪声监测值未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处理调查结果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及现场检查,该项目厂区未修建生活垃圾收集池,产生的生活垃圾存在随意丢弃现象;项目坝址下游设有一个弃渣场 ,施工废弃土石方均运至弃渣场堆放,未发生随意倾倒的情况。 (五)生态环境调查结果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及现场检查,该电站规划1个弃渣场,在工程建设中未发生变化,施工结束后已对渣场进行平整,并种植西楠桦进行绿化;电站首部枢纽、厂区枢纽、压力管道、施工道路、施工场地等各场地基本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临时施工地已归还村民,目前已种植茶叶,施工道路目前仍在由当地村民沿用;电站工程水土保持已通过水利部门的验收。电站坝址至厂房尾水处约1km河道出现减水河段,电站已下放生态流量,坝址下游100米处有溪流汇入,无脱水河段出现。 (六)社会影响调查结果 电站工程总占地0.98 hm2,其中永久占地0.71hm2,施工临时占地0.27hm2 ;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无耕地,征地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补偿。根据验收调查报告及现场检查,农民对补偿无不满意意见。 (七)公众意见调查结论 根据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被调查对象中个人对该项目无意见和建议,社会团体部分中陇川县委员会提出了如下建议:库区周围加强生态维护,植树造林等保护措施。 (八)项目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2015年7月3日,陇川县环境监察大队上报的《陇川县闽宏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南宛河一级水电站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整改落实情况现场监察报告》,该电站已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池的修建。 三、验收结论 陇川县南宛河一级水电站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进行了污染治理,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完成了验收组提出的整改内容,结合验收组意见,该项目满足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下一步需完善的部分 (一)电站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电站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保护好电站周围的生态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施工迹地、弃渣场植被恢复以及厂区绿化美化工作,种植适合本地生长的树木恢复植被。 (三)该电站运营期必须做好生态放流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立生态放流台帐,设立生态用水下泄标尺。 (四)进一步加强废机油的管理,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废机油处理的台帐。 请陇川县环境保护局和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加强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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