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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双身法
- 定 义
- 佛教一种修行法
- 别 名
- 事业手印(音译羯摩手印)、行印、欢喜佛法(简称欢喜法)、演揲儿法、本尊双运法(简称双运法)
- 出 处
-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 双身法 】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双身法的正式名称为事业手印,意指与人类女性(实体明妃)进行性行为,作为修行的一种方法。无上瑜伽部并不认为双身法是单纯为了欲望而进行的性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禅修。无上瑜伽部认为,这种修行方法,与人类身体中的气、脉、明点有关,是即身成佛最快的捷径。在无上瑜伽部中,如那洛六法与时轮金刚续,有各自的双身法传承,但是都被视为是一种秘密传授的修行技巧,主要以口传方法进行,即使在少数文献上有所记载,也都以隐讳的专有名词来作出说明。根据西方人类学家与宗教学者的采访指出,在藏传佛教寺院中,仍然有少数人保持这个传承,但被认为是一种“只作不说”的修行方式,很少对外传授。
那洛六法中,将双身法视为是拙火瑜伽的进阶与延伸,因此又称拙火事业手印。此派认为,修行拙火您仔白去坑断与宝瓶气,虽然能驾驭大慨邀部份的气,但是无法控制遍行气,因此需要依靠双身法来让拙火增进,最终达至于解脱。
《时轮金刚续》认为,在性行为高潮时,原本系结的脉轮会暂时松开,细微风会进入中脉,在中脉停驻。身体中的赤白明点,也会在中脉中融合为一。此时,修行者会得到一种特殊的境界,称为大乐(mahasukha)。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观想禅修,极易进入三摩地陵柜桨乎,证悟空性,这称为乐空不二。此派认为,心不清净、贪欲很盛的钝根修行者,无法依靠自己的禅定力来控制明点。因此,他们应该借助与女性间的性行为,把明点导引到自己邀剃的龟头,由此引发大乐,以进行大手印的修行。
但这种性行为,却不是指一般的性行为,而是藉以融化顶轮的四大,并且回转其过程。这种修行的先决条件是不可漏精。根据《时轮金刚续》捆旬局的说劝她明,漏精对修行的伤害非常大。因此,即使在梦中也不可以漏精。密续描述了各种克服漏精的方法。这与律藏的规定冲突,律藏规定出家僧众的行为准则,允许梦遗,因为这是超乎控制的;但密续却认为梦遗是犯戒。融入觉悟心的经验,由一般的贪欲产生,因此行者必须要能生起贪欲。关是由于贪欲的力量,能够化体内的四大。如此一来,当经验到无念的境界时,就可以把注意力导向观空。因此,当借由融化体内的四大而经验到无念境界时,就可以把烦恼贪欲转化成证入空性的智慧。当能够运用这种无念的喜乐心证悟空性时,就可以产生强大的智慧,用来克制和去除烦恼。因此,这是由烦恼产生智慧,再以智慧克制和去除烦恼。
无上瑜伽部认为只要认清欲的本质,在欲望中也能得到解脱。他们并不认为双身法是单纯为了欲望而进行的性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禅修,不违反离欲修行的戒律。是想更快断绝淫欲,由欲欲至欲不欲的破除染、净两种执着,契入真正万法平等不二的空(即事如真剃芝迎)。
无上瑜伽续的男女双身修法,主张在欲望当中能脱离欲乐,才是真了脱生死。双身法是表法,并不是在欲念或实际的男女行为中修持。经续里说,修行人闭上眼睛时,树上的果子会落下来;睁开时,果子又会重长上去,具备这样的定力时才可以双修。这种修法具有高难度和危险性,出家人依戒律不可以修双身法,在家人很少能真正接受到并且修双运,在台湾有多宗骗子假借密宗之名骗财骗色的事件。双身像勇父代表方便,空行母代表智慧。
婆罗门教就有所谓的大乐修法,。传统的部派佛教,多数主张佛陀本人反对双身法,表示这是邪定聚。但也有不反对的部派,如说大空部就认为,男女只要同一意趣,志于修行佛法,在这种前提下进行性行为,并不妨害修行。至大乘佛教兴起时,开始认为淫欲不妨碍解脱,也出现“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的说法,认为以男女性爱来吸引人修行佛教,这并不违反慈悲的精神。这种以男女性爱来作为号召信徒的途径,很早就进入佛教之中,但是主流佛教多半不认同这种做法。
无上瑜伽部兴起的时间,可能略早于如来藏学派。在无著《阿毗达磨集论》中,引用某部契经,说明以欲止欲、二二数会的修行法,这可能是对双身法的最早记载。有学者认为这是大乘佛教晚期,受到印度教性力派大乐思想影响而产生的。它与中国的房中术思想,也有部份共通之处,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主张,双身法是源起于中国道教房中术,在七世纪时传入印度,成为金刚乘的一部份。
在印度贵霜王朝后期,北印度佛教因为异族入侵,以及僧团戒律不彰,遭受了严重打击,几乎使佛教灭绝。其中著名的事件,罽宾灭法,被认为与出家僧侣利用宗教信仰引诱妇女进行双修法,使得僧团声誉受损,有着紧密的关连。
在隋唐之际,虽然仍然有少数出家僧众以此号召信徒,因为僧团戒律,这类行为是被排斥的,主要的佛教流派也反对这种作法,因此它只在私底下流行。
据传,日本真言宗立川流也有以性爱为解脱的修行方法。但因为其历史记载不清楚,所以仍存在争议。 [1]
在阿底峡到达西藏之前,西藏密宗对于修行双身法的规范并不严谨,出家僧侣也可以进行双身法,但是阿底峡对此非常不同意。他认为,出家众应该遵行戒律、严守梵行,若修行双身法,将会破坏戒律,使佛教没落,佛陀的教法断绝,因此出家僧侣不应该接受无上瑜伽第二灌顶以及第三灌顶,不得修行双身法。阿底峡认同无上瑜伽部的双身法是由释迦牟尼传授的佛法,但是对于什么人才有资格修行双身法,态度则显得模糊,没有作出明确表态,也没有完全否定出家众不能修行双身法。一般认为,阿底峡不反对修双身法,但是他主张必须接受严格的限制。在阿底峡之后,双身法修行在西藏开始受到许多规范。
宗喀巴认为,修双身法的人要具备特定条件,一定要修完下三部密法事续、行续、瑜伽续,完成生起次第,得到无上瑜伽上师的传承与灌顶,进入圆满次第修行,之后才可进行双身法,但是一般的修行者,最好只修行智慧手印,不要进行事业手印。宗喀巴的观点,后来成为西藏密宗的指导方针。
修行所需要的女性伴侣,在无上瑜伽部中称为明妃。明妃分成,实体明妃(即人类女性),观想明妃(通过观想而幻现的女性),咒生明妃(利用咒术产生的女性),以及空行母等。事业手印所指的即是跟人类女性一同修行双身法,而观想明妃,称为智慧手印,或智印。
宗喀巴认为修行事业手印,必须有一定条件,不是人人都可以修行。他主张以智慧手印,来取代事业手印。
在实体明妃中,具备特定宗教修行能力的女性,称为俱生明妃。但是事业手印中采用的明妃,通常是指一般的女性,以二十岁以下的处女为最佳,不一定需要具备特别的宗教修行程度。
男性修行者必须选择一名符合标准的年青女性(称为明妃,或空行母,通常是二十岁以下的处女),献给上师。上师与明妃在曼荼罗进行性行为后,将他的精液与女性经血取出(称为甘露,或赤白菩提心。有所谓“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血。),让弟子吞下,这称为秘密灌顶。
《时轮金刚续》认为,在性行为高潮时,原本系结的脉轮会暂时松开,细微风会进入中脉,在中脉停驻。身体中的赤白明点,也会在中脉中融合为一。此时,修行者会得到一种特殊的境界,称为大乐(mahasukha)。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观想禅修,极易进入三摩地,证悟空性,这称为乐空不二。这即是第四灌顶,胜义灌顶。达到即身成佛。
另一位著名的上师卡卢仁波切,遭到他的女弟子提出诉讼,指控他以双身法为名,诱使女信徒与他发生性行为,但最后卡卢仁波切以金钱与她达成和解,她撤回告诉。但她后续仍然出版书籍,对卡卢仁波切与藏传佛教指出许多指控。
这些丑闻,影响了藏传佛教在西方社会的声誉。不丹国王吉格梅·多吉·旺楚克曾宣布禁令,不允许在不丹境内教授与进行双身法。达赖喇嘛曾经公开宣称,弟子应该以佛陀教法来观察上师的命令。他并且向弟子声明,上师不应该背叛弟子对他的信赖,以双身法为名,诱使弟子与他进行性行为,如果经过证实,他将会公布此人的姓名,并将他逐出僧团,或剥夺他的上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