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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0558> - 公告 (03)

2006-10-13 09:17:00

全职雇员按优先基准认购之公开发售股份总数2,500,000股约2.5

倍。所有上述2,500,000股公开发售股份已根据售股章程及粉红色

申请表格所载条款及条件,有条件分配予有关本集团合资格全职雇

员。

由於公开发售出现大幅超额认购,已应用售股章程「股份发售结构及

条件」一节所述回拨机制。根据配售初步可供认购之合共

50,000,000股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公开发售。基於有关重新分配,根

据公开发售可供认购之股份共75,000,000股,相当於根据股份发

售初步可供认购之发售股份总数30%(惟并无计及根据超额配股权获

行使而可能发行之股份)。

配售

根据配售初步提呈之股份获大幅超额认购,相当於根据配售初步可供

认购之配售股份总数225,000,000股约6.3倍。除根据配售(经

回拨调整)可供认购之175,000,000股股份外,牵头经办人(就其

本身及代表其他配售包销商)已根据配售超额分配合共37,500,000

股股份。该等超额分配将透过根据借股协议之借股安排交收。

就股份发售而言,本公司已向配售包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牵头

经办人(就其本身及代表其他配售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於根

据公开发售递交申请表格截止日期起计30日内随时行使。根据超额

配股权,本公司或须按每股1.11港元之价格发行及配发最多及不超

过合共额外37,500,000股股份,相当於根据股份发售初步可供认

购股份之15%,以补足配售之超额分配。牵头经办人(就其本身及代

表其他配售包销商)亦可透过(其中包括)於二手市场购入股份或行

使超额配股权或合并此等方法或根据香港适用法例可能允许之其他

方式补足该等超额分配。於二手市场购入股份将遵照所有香港适用法

例、规则及规例进行。倘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额外37,500,000

股股份将相当於紧随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完成并经超额配股权获

悉数行使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61%。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

本公司将刊发报章公布。截至本公布日期止,超额配股权未有获行使。

配售符合上市规则附录6所载有关股本证券之配售指引。并无配售项

下承配人将会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本公司确认,

紧随股份发售完成後,公众所持股份数目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

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

董事确认,并无向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申请人及

承配人分配任何发售股份。任何保荐人与包销商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

士及关连客户(定义见上市规则附录6)亦无根据股份发售就其本身

利益认购任何股份。

公开发售之配发基准

待售股章程「股份发售结构及条件」一节所载条件达成後,供公众人

士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有效申请认购之72,500,000股公开发售

股份(不包括有条件配发予本集团合资格全职雇员之2,500,000股

公开发售股份)将按下列基准配发:

获配发股份占

所申请公开

所申请公开发售 有效申请 发售股份总数

股份数目 数目 配发/抽签基准 的概约百分比

甲组

2,500 2,762 2,762份申请中,691份获发2,500股股份

25.02%

5,000 1,267 181份申请中,89份获发2,500股股份 24.59%

7,500 306 51份申请中,37份获发2,500股股份 24.18%

10,000 724 724份申请中,689份获发2,500股股份

23.79%

15,000 178 2,500股股份,而89份申请中,36份获额外

2,500股股份 23.41%

20,000 325 2,500股股份,而25份申请中,21份获额外

2,500股股份 23.00%

25,000 166 5,000股股份,而166份申请中,43份获额外

2,500股股份 22.59%

30,000 113 5,000股股份,而113份申请中,75份获额外

2,500股股份 22.20%

35,000 34 7,500股股份,而17份申请中,1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21.85%

40,000 63 7,500股股份,而7份申请中,3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21.43%

45,000 26 7,500股股份,而13份申请中,10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20.94%

50,000 154 10,000股股份,而77份申请中,9份获额外

2,500股股份 20.58%

55,000 10 10,000股股份,而5份申请中,2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20.00%

60,000 25 10,000股股份,而25份申请中,19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19.83%

65,000 10 12,500股股份 19.23%

70,000 23 12,500股股份,而23份申请中,7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18.94%

75,000 13 12,500股股份,而13份申请中,8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18.72%

80,000 18 12,500股股份,而6份申请中,5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18.23%

85,000 10 15,000股股份,而10份申请中,1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17.94%

90,000 22 15,000股股份,而11份申请中,3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17.42%

95,000 5 15,000股股份,而5份申请中,2份获额外2,500

股股份 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