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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整治河道采砂查处无证采砂船只163艘

发布日期:2012-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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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自2011年12月份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在“四禁一清”统一行动中(即禁止无证采砂船只采砂、禁止非法码头上砂、禁止在禁采区采砂、禁止非法买卖砂洲和清理采砂尾堆统一行动),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工作调度,要求各县区场始终采取高压严打态势,用铁的手腕整治河道采砂行为,坚决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整改,确保整治效果。自“四禁一清”工作开展以来,有整治任务的12个县区场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统一执法行动,目前全市“四禁一清”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月27日,该市共组织了136个单位1097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行动,查处无证采砂船只163艘,其中处罚18艘,拆除动力85艘,扣押60艘。查处非法码头143处,其中处罚11处,待补办手续54处,取缔78处。查处非法买卖砂洲的9处,查处在禁采区采砂船只72艘,其中处罚7艘,拆除动力35艘,扣押30艘。清理采砂尾堆580多万立方米,投入清障资金252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856万元,送达执法文书293份,罚款30万元,行政拘留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