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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报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经宜春市政府讨论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2月14日期间,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紧急救助工作。
党委政府出台了惠及民生举措
哪些群众可申请和如何申请呢
听小编来说说这些事儿~
救助范围
全市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生活确有困难无法过年的群众,含外来务工长期居住人员哦。
救助对象
1.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较大困难且未获得定期救助或抚恤的;
2.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难以实施的;
3.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
救助标准
按照每户30斤大米、10斤食用油、5斤猪肉的标准予以实物救助。特殊情况下实物救助难以实施的,可按照300元/户的标准给予现金救助,但现金救助不能超过救助总户数的5%。原则上同一户困难对象不可同时享受实物救助与现金救助。
申请途径
一、热线救助电话
丰城市民政局:0795-6609577
二、网络平台申请
进入中国宜春政府网(www.yichun.gov.cn),在首页点击“网上信访”栏,进入宜春市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然后填写信访人信息和信访事项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即可。
救助程序
1. 求助人在救助时限内通过拨打救助热线电话或上门、网络等求助方式,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需要救助对象,村(居)委会或有关组织可代为申请。
2. 接到申请后,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核实。市局接到的申请,将及时转介所属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实。
3. 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发放救助物资,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救助对象,予以直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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