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运城盐湖三轮车限行通知

导语 2021年7月6日至12月31日将对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进行整治。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等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三轮车等违法载人造成的群死群伤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7月6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车辆类型

  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

  (二)整治路段

  辖区所有国、省道,县、乡、村道路和城市道路。

  三、禁限措施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1.禁行车辆: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

  2.限行车辆:配送货物的电动三轮车

  (二)禁行区域

  运城环城高速以内,并向东延伸至机场大道和舜帝街交叉口以南、司马温公路以西、与826县道(东郭-柏口窑-解州方向)以北合围区域,以及河东东街延长线、圣惠路全段,全天禁止通行。

  (三)禁行时段

  1.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禁行区域。

  2.配送货物的电动三轮车可在22时至次日早7时进入,沿道路右侧行驶;涉及民生确需在白天时段进入禁行区域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到交警大队备案。

  四、整治内容

  (一)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

  (二)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三)摩托车、电动车载人超过核载人数的;

  (四)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上路行驶的;

  (五)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超长、超宽、超高载货上路行驶的;

  (六)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闯禁行的;

  (七)随意变道、随意超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盐湖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对查获的违法三轮车及驾驶人依法从重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期间,大队将根据整治情况不定期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违法举报电话:0359-2161590

  特此通告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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