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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徐州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需要

参加会计⼈员继续教育,会计⼈员可通过登陆徐州市财政局,进⾏

2020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和专业科

⽬学习。

  ⼀、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

计⼯作的⼈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应当⾃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

计⼯作的⼈员应当⾃从事会计⼯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须登录

江苏省会计⼈员信息采集系统

http://kj.jscz.gov.cn

)完成会计⼈员信息采集⼯作

(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徐州会计管理(

http://czj.xz.gov.cn:65/

)通知公告栏⽂件),否则⽆法学习本年度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时间

  

2020

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

2020

8

12

⽇开始,

2020

12

31

⽇结束

  三、继续教育内容

  

2020

年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和专业科⽬。

  公需科⽬包括专业技术⼈员应当普遍掌握的会计⼈员管理办法、诚信建设、政策理论、疫情防控相关热点等基本知识;专

业科⽬包括会计专业技术⼈员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财税⾦

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课程按初、中、⾼级专业技术⼈员设置,对应区分⾏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类别。要求会计⼈员根据⾃⾝专业技术等级和

所在单位性质,在平台推荐的课程⽬录中选择相对应的继续教育课程,⽆专业技术职称⼈员可在初中⾼三个等级中⾃⾏选择培

训课程。

  四、继续教育⽅式

  

2020

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仍采取上远程教育形式。学员可直接登录徐州会计管理

http://czj.xz.gov.cn:65/

,

点击

上继续教育学习

进⼊,或登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http://xzcz.ce.esnai.net

)按照操作要求修

改个⼈信息,选择个⼈专业技术等级,开通课程上学习。学员完成

30

学时后,在线考试,合格成绩为

60

分,有

3

次考试机

会,

3

次不合格的需要重新购买学时学习。考试成绩定期导⼊江苏省会计⼈员信息采集系统,学员⽆需办理其它⼿续。

  五、学分管理

  会计⼈员继续教育实⾏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每学时折算为

3

学分),其中公需

科⽬不少于

30

学分,专业科⽬不少于

60

学分,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