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庆市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预公告
安徽中公教育
2019-07-01 13:32:08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县政府网、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公示7日。
(八)选岗、聘用
1、选岗
岗位代码为:、、201、201、201、报考同一岗位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然后按总成绩顺利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确认。
2、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相关专业招聘人员,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第一个周期内(两年)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五、有关事宜
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潜山县人民政府网、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县人才服务中心)
0556—(县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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