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调整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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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鹰潭市住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鹰潭市将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调整公租房(廉租房)年人均收入标准和租金标准。取消廉租住房年人均收入标准,根据公租房(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异化租金。

据悉,由鹰潭市住建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的《鹰潭市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文件规定,将由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房租金标准由原来的1元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1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低收入、支出型困难家庭条件的原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公租房保障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租金标准按以下方式调整:

1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的,公租房租金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40%的标准收取;

2

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含)、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的,公租房租金仍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60%的标准收取。

为落实公租房租金制度改革工作,鹰潭市住建局将按照《鹰潭市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针对因家庭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年人均收入发生变化、购置房产等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家庭应充分利用住房保障信息数字化平台加强年度审核工作。发现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家庭及时清退。同时,加强部门联动清退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在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同时,鹰潭市住建局还将着力提升保障房小区的品质,从今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分别对市本级民欣佳园、民惠佳园、阳光小区、和谐小区、民昇佳园等5个公租房小区实施绿化、强弱电、路面、管网、消防、电梯、防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美化保障房小区环境,不断完善保障房小区功能,提升保障房小区品质。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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