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高速公路三个车道的车速为(从左至右):
1.第一车道:110-120km/h(公交专用道/超车道);
2.第二车道:90-120km/h(公交专用道/快车道);
3.第三车道:60-120km/h(面包车专用车道/慢车道);
高速行驶要注意:
高速行驶时,注意交通标志,不要超过标志指示的速度。遇有雪、雨、雾、路面湿滑、结冰湿滑、能见度不良时,应及时将车速降至安全车速以下,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能盲目开快车。不要随意提高车速和频繁超车,不要超速行驶,以免发生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
1.第一车道:110-120km/h(小巴车道/超车道);
2.第二车道:90-120km/h(客车专用车道/快车道);
3.第三车道:60-120km/h(公交货车车道/慢车道)。
除此之外,还有第四车道,也就是常说的应急车道。根据要求,高速公路应急通道只供应应急车辆,包括巡逻车、消防车、应急车辆、工程项目应急车辆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还有突发车辆常见故障不能正常行驶和车内乘客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可以在应急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其他车辆在应急车道停放或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