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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处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悬空作业处应有可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
施。
3.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
、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须经过技术鉴定
或检证后方可使用。
4.
建筑施工进行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
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
1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
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
3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