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
已办结
我是首创国际城11号楼2单元102业主,我家于今年六月份买的房子,从住进来到现在全屋房间漏水已经不下于4次了,物业每次过来都说修,结果只是通了一下,物业经理明确告诉我主管道已经不可以用了,但是实际上却没有换过主管道,说是通了以后就不会漏水了。但是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了,漏水问题也不仅仅是我家一家存在问题,物业不作为,希望有人能够替首创的住户们维护一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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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网信办回复:经国土规划局核实,来函反映属实。但首创国际城项目于2010年交付使用,目前已过物业保修期。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业主负贵。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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