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职工通过网络、热线等渠道反映“未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贷款协议的楼盘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借款人购买的项目楼盘如未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贷款协议是可以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通过其他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或有价证券质押贷款的方式,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需提醒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是,镇江中心联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市国土局于今年2月份出台了《镇江市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暂行)》,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投诉。公积金中心将联合市住建局及时查处损害职工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责令其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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