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可以在株洲买房吗

  长沙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要求;

  2、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❸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❹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❺购买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

  ❻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3、借款人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❶申请贷款日、放款日与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的时间间隔均应当不超过两个月;

  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

  ❸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办理材料

  一、通用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婚姻状况证明;

  5、配偶收入情况。

  二、异地缴存通用材料:

  1、缴存基本情况;

  2、缴存流水;

  3、异地贷款证明;

  4、夫妻双方缴存地房屋产权信息。

  三、特殊材料(根据情况选择):

  (一)期房贷款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现房贷款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

  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即时);

  1、申请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不予受理;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更正或补齐材料(申请材料可当场更正错误);

  第三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1、需补正资料的,即时有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第四步

  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复审:

  1、不符合条件,提出不同意的意见,由受理人告知申请人;

  2、符合条件,提出复审的意见。

  第五步

  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主任做出决定:

  1、对不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不予贷款及理由(即时);

  2、对准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借款人可贷款金额,告知借款面签手续,约定时间办理面签(即时)。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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