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俩老赖欠人30万不还,看到请向法院举报!
郝英睿
2022-07-21 18:12:00
共 1 个回答
李艳丽
金宝峰
失信被执行人:金宝峰,男,汉族,1979年6月7日出生,常住地:辽宁省灯塔市佟二堡镇金沙沟村8组432号,户籍地:辽宁省灯塔市佟二堡镇金沙沟村8组432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21102219790607****
执行案号:(2020)粤1303执2416号
执行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曹丹
失信被执行人:曹丹,女,汉族,1986年4月15日出生,常住地:辽宁省灯塔市五星镇黑沟台村379号,户籍地:辽宁省灯塔市五星镇黑沟台村379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21102219860415****
执行案号:(2020)粤1303执2416号
执行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1303民初47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判令:一、被告曹丹、金宝峰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以30万元为本金从2019年9月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偿清之日止)给原告黄康业。二、驳回原告黄康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5846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曹丹、金宝峰负担(原告已预交诉讼费5846元)。因被执行人曹丹、金宝峰未能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黄康业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于 2020年8月7日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曹丹、金宝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相关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余法官0752-3266362。
(惠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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