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7月3日电(记者范春生)由公安部挂牌督办、专“吃”国有企业钢材的辽宁省葫芦岛市蒋锦军涉黑团伙案件,3日起在兴城市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以蒋锦军为首的25名被告人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13项罪名。
兴城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定,蒋锦军等人窃取国有企业钢材,主要有“注水”、“缩水”和“白拿”三种手段。“注水”就是卖给企业钢铁时,虚报数量,骗取国企钱财。2008年8月至12月,蒋锦军指使手下向当地一家国企送了125.15吨的钢砂和钢丸,利用买通国企工段长多写数量为手段,将钢砂钢丸“注水”到210吨。“缩水”是在买东西时的一种偷窃手段。2007年10月,蒋锦军等人将210吨废旧钢砂掺杂在废灰中,再以拉废灰的形式运走。蒋锦军只花8吨多的废旧钢砂钱,就“买”走了210吨废旧钢砂。“白拿”则是直接从某国企“免费”拉走了废旧钢铁300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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