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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安全文明骑车教学目标:1.学习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非机动车交规和搜集整理的安全骑车方法,增强安全意识。2.在骑车实际操练中明确最安全的骑车方法。3.培养学生良好的遵规习惯和高度的安全意识,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教学重点:学习非机动车交规和实际操练教学难点:明确最安全骑车的方法,培养良好的遵规习惯和高度的安全意识。教学准备:学生:1.上网搜集或问家长骑车事故和安全骑车的方法,并整理成卡片。2.上网观看车祸视频教师:搜集非机动车交规,制作课件教学过程:一、揭示课题,明确目标1.明确什么是真正的会骑车。(1)调查班上会骑车的人数。(2)出示不安全骑车的图片,学生判断这些同学会不会骑车,并说明理由。

2、2.小结板书:同学们,真正的会骑车不仅指能骑走车,还要遵守交通法规,有良好的遵规习惯和高度的安全意识。这节课我们就来交流分享骑车安全。板书: 安全文明骑车3.提问:知道为什么要对大家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吗?估计:生1:现在小学生和中学生出车祸的太多了。生2.因为我们马上就要到骑车的年龄了。交通法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车上路。4.出示学生整理的骑车事故,播放2013年世界安全日的宣传节目中的车祸事故。学生谈感受估计:生1:骑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生2:希望这些悲剧不要发生在我们身上。教师随机板书: 慢 躲5.出示专家的话,感受安全文明骑车的重要性。机动车上路前司机必须取得驾照,但自行车不需要。

3、今天我们机动车驾驶文明程度低,就源于根基不牢,也就是自行车没有训练出文明的骑车方法。二、学习交规,做懂法人1出示交规,学生阅读学习(附后)2师引导理解部分交规出示图片:估计和问题大(1)指名解释(2)教师补充强调3小组间学习搜集整理的安全骑车方法三、检测效果,实际操练1交规知识抢答(1)交通安全日是( )月( )日。第一个交通安全日是( )年。(2)( )是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 火灾 地震 溺水 车祸(3)下雨天穿雨衣,( )颜色最不安全。 红色 黑色 黄色2判断,说明理由只要我遵守交通法规了,就一定能保证安全了。( )3实际操练(1)出示规则每个小组选一个素材,尽可能多地想出你觉得骑

4、车安全的方法。每个学生必须都参与展示。(2)出示骑车通过情况你骑到有红绿灯的路口时,绿灯亮了,你可以直行,可是你看到一位老人正在闯红灯一步一挪地在你对面走着。你怎么办?在有红绿灯的路口,并且有左转指示灯的路口,你想左转,怎么走安全?在有红绿灯的路口,没有左转指示灯,你想左转,怎么走?你在靠右骑车,忽然发现身后不远处有辆大货车驶来,你怎么办?上学路上,前面路边停着几辆汽车,你该怎样从它们左边通过?(3)小组选好后练习(4)分小组展示,师生评价,明确安全文明骑车方法4.教师小结:感谢大家的积极的参与。相信实际操练后大家对安全文明骑车一定有了新的感悟。现在请大家记录下自己的心灵感悟,用来警醒自己和他

5、人。四、记录感悟,自然导行1.书写心灵感悟,写完粘贴黑板。2.诵读几句温情的话语3.导行:回家之后你要做什么?估计:生1:我准备做路口使者,帮助一些小同学安全通行。生2:我准备办骑车安全报,来提醒自己和同学们。生3:我回家告诉我爸开车一定要慢、躲、帮。生4:我会给我家邻居小弟弟讲注意交通的的事例。4.总结: 大家说的都很有意义,有价值。一个人活着就是为了更多的更美好的生活。让我们牢记安全文明骑车,一定要看,要慢,要躲,要帮。让它们成为我们安全线、生命线上的守护神。心系安全,守护一生。板书设计 安全文明骑车 看 慢 躲 帮附学生阅读材料(1)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2)

6、公安部2011年决定,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2011年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文明交通,告别陋习”。“122”是我国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因为12月份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进入冬季,道路安全受雨、雪、雾等大气因素影响,同时随着元旦、春节等节日的临近,客货运输量增加,交通事故进入相对多发的时段。所以将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3)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4)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5)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转弯的非机动车

7、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学区中心校、中学、局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经研究,制定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围场满族蒙古

8、族自治县教育局2017年12月4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岁末年初历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明显增多,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近期发生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湖南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重大火灾事件等,影响恶劣,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人身伤害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冀教明电201735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承教安字20171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

9、县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1、 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抓住学校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卫生、危化实验品等重点领域,以及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围墙、厕所、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教学设施设备、水电气设施、接送学生车辆及校园周边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全面深入开展,确保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完成,成立全县学校突发事件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10、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李春祥任组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孙孝、刘国林、纪检组长张晓嵘任副组长,局机关主管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负责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三、整治范围及重点此次检查整治的对象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整治重点内容是:(一)治安安全。以校园安保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及专职保安员管理和查验制度、校园值班巡逻和上学放学学校大门治安值守、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管控情况。(二)消防安全。落实冬春火灾防控要求,以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

11、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校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三)交通安全。冬季大雾及冰雪天气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大。各学校要加大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做好驾驶人和车辆信息的备案工作并及时通报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乘车离校时的交接手续,坚决杜绝超员车辆、不符合要求车辆接送学生。同时也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农用三轮车、“黑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同时要主动联系各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整治学校周边交通安

12、全隐患,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同时结合天气情况及时调整上下学、放假、开学时间,保证学生在天气不好、路况不好的情况下不乘车。(四)校舍、设施安全。以校舍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学校建筑设施、体育设施、校舍改造和建设过程的安全情况;校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校门、围墙、教室防护栏、厕所、车棚、黑板、体育器材等安全情况;体育、实验等教学或活动场地的安全情况;校园锅炉、高压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五)食品安全。各校要进一步做好饮食卫生工作,强化食堂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要求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原材料采购、贮

13、存、加工和食物留样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食堂台账,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或过期霉变食品,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在保证饭菜质量和饮食卫生的同时,学校食堂饭菜要有保温措施,为学生提供热的食物,防止学生因食用冰冷食物而引发各种疾病。(六)应急管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案制定及应对情况,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学生下上楼梯踩踏、防震等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学生上下课防滑、防冻、防拥挤踩踏事故情况。(七)危化品安全。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易爆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密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14、八)卫生防疫。各学校要强化卫生健康知识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学生不吃或少吃生冷食物,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加强对流行病、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科学处置,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要根据冬季季节特点及不同类型传染病的发病规律,举办传染病专题预防教育,提高学生、幼儿对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意识,增强对传染病蔓延的防控能力。要教育师生注意防寒保暖,加强体育锻炼,做到勤洗手、讲卫生,注意保持教室、宿舍干净、整洁,室内空气流通,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和身体免疫力。(九)冬季取暖。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学生的冬季取暖工作,要克服各种困难确保教室、宿舍、食堂等学生活动场所能够及时取暖,并做好保暖工作,坚决不能发生学

15、生冻伤事件,保证学生温暖过冬。(十)民办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民办幼儿园、托管班及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安全监管。检查重点包括:办学证照、办学条件、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接送车辆、卫生保健等。同时各学区中心校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民办教育的巡查管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有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当地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停办处理。四、时间安排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4日至6日)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校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园网、黑板报、手抄报、校讯通等宣传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浓厚氛围。2.自查自纠阶段(2

16、017年12月7日至12日)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3.联合督导阶段(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25日)县教育局成立由三个专项安全督察组对全县各学校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4.总结报告阶段(2017年12月26日至31日)各学校要对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安稳办,教育局汇总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并在全县进行通

17、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好校长的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常抓不懈。(三)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全力抓好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

18、性的开展活动。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作为学校安全的一次再教育、再动员、再培训,充分利用板报、挂图、讲座、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预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附件:学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督察组成员名单附件:学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督察组成员名单第一组组长:孙孝成员:孙庆华、张铭锋、籍红星、李丽洁检查区域:朝阳湾学区、四合永学区、腰站学区、克勒沟学区、职教中心、天卉中学、木兰实验小学、辖区民办幼儿园第二组:组长:刘国林成员:宣海平、孙彦民、王金英检查区域:棋盘山学区、新拨学区、山湾子学区、半截塔学

19、区、城子学区、大头山学区、御道口小学、辖区民办幼儿园第三组:组长:张晓嵘成员:吕胜斌、赵雪、李伟检查区域:镇郊学区(包括辖区民办幼儿园)、围场一小(包括分校)、围场四小、逸夫小学、回民小学、围场一幼、围场二幼、育才小学、玉林小学、围场一中、围场镇中、围场二中、卉原中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承德市卫计委、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学区中心校、中学、局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现将承德市卫计委、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承市卫发2017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2017版)做好相应

20、工作。附件:1、承德市卫生计生委、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承市卫发2017146号)2、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2017年12月5日附件:1、承德市卫生计生委、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承市卫发2017146号)承市卫发2017146号承德市卫生计生委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高新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教体局),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及驻市各学校:近日,湖南省桃江县第四中学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市也有学校发生了结核病

21、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结核病防治防控意识,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冀卫传201789号)要求,现要求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学校组织领导我市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一直位居全市乙类传染病前列,近年来学生结核病登记率占全市报告病例数的68%左右,学生结核病疫情不仅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关系学生未来,还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监管,要

22、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部门联系人,每月5日前互通辖区内学生结核病病例发生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提高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敏感性和警觉性,强化部门和机构责任落实,严防因责任心不强、措施落实不力、部门间协作不畅导致的聚集性疫情发生。二、细化部门责任,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强化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要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的可疑肺结核患者,及时组织家长带学生到各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

23、诊断和鉴别诊断。要严格执行国家对教室、宿舍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切实改善师生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等工作,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结核病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各结核病定点医院要详细询问肺结核患者的职业,对教师、学生、托幼儿童的肺结核病例,要详细问清其所在学校和班级,规范开展肺结核病例诊疗。各级疾控机构要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县级疾控机构对每一例学校结核病病例均要按规定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疫源追踪、疫情处置等工作,做到发现一个及时处理一个,及时防止疫情蔓延。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卫生计

24、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机构有效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要于12月前,对各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轮监督检查,并纳入今后日常监管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附件: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2017版)承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

25、11月24日承德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印发(信息公开形式:不予公开)附件:2、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所指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一、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

26、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一)健康体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二)健康教育。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

27、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工作。(三)学校环境卫生。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四)监测与报告。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

28、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或校医院,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或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疫情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

29、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二、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各相关单位和机构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一)及时确诊并报告。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或已确诊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

30、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2.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学校师生中因症就诊或转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详细询问病史和临床表现等,按照肺结核的诊疗规范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痰菌实验室检查,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作出明确诊断。确诊的学校肺结核患者应当及时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3.同一学校同一学期发现2例及以下患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所在学校反馈;发现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患者时,应当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级疾病

31、预防控制机构和学校报告、反馈。(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2.学校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三)治疗管理。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例提供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对休学在家的病例,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落实

32、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在校治疗的病例,学校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与学校共同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导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应当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四)休复学管理。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的学生病例,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

33、核患者;(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2.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

34、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3.对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可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三、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

35、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三)健

36、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四、监督与管理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1.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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