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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46号邮政编码:437100
咸宁市水务局官网:http://www.xns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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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路线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局附近的公交站:

区政府、区政府、大畈、区林业局(久联汽车公司)、区林业局(久联汽车公司)、交警三大队。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局附近的公交车:

2路、6路、8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

(二)统一管理全市城乡水资源,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组织全市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协调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六)组织和指导编制全市水利建设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编制申报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对水利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全市河道、堤防、水库、湖泊、分蓄洪区的水利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市内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监督工作。

(八)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地方水电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计划,指导、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指导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水利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跨县(市、区)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刘中英

局长、局党组书记、防办主任:主持水务局和防办全面工作。

徐学利

副局长、局党组副书记:分管局机关、财务、人事、党建、党风廉政、水利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农建工作、依法行政、水资源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分管办公室(改革办、农建办)、财务科、人事科、党办(主体办)、老干科、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

彭涛

局党组副书记、防办副主任:主持防办日常工作,负责淦河调度、汉办拆迁还建后续工作;分管水利勘测设计院。

石磊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负责农村水利水土保持、饮水安全、灌区、节水灌溉、小农水建设和管理工作;分管饮水办、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科。

石教骏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负责水务局精准扶贫村、“三万”及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工作。

肖唐国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负责水利规划计划统计、水利经济、水利扶贫、水利血防、中央财政补助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项目建设、水利风景区和武汉城市圈水利方面的工作;分管规计科。

方勇生

总工程师、局党组成员:履行局总工职责,负责水库建设管理、农村水电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安全生产、水利学会工作;分管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科、水库农电科水库方面的工作。

程参平

局党组成员、防办副主任:协助做好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综合、信息化、水文化宣传、文明创建、水情教育工作;分管防办综合科、信息科。

刘应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政执法、水利规费征收、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分管水政监察支队(水利规费站、砂管局)。

吴伟明

局党组成员、河道堤防管理局局长:主持河道堤防管理局全面工作。

王升贵

副调研员:负责群团工作、计生工作、水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协管老干部科,分管鄂南水利综合经营公司和市水利局驻汉办事处、妇委会、工会、共青团。

刘四清

防办总工:履行防办总工职责,负责湖泊、泵站、水闸管理工作;分管湖泊科、防办工程科。

陈英

饮水办主任:协管机关。

徐家宏

副调研员:负责饮水办全面工作。

组织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文电、保密、信访、调研、新闻发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政策法规和水资源科

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水资源的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组织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指导河流湖泊生态补水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全市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及核查上报、下达水利事业经费计划;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流域综合规划,审查专项规划。组织、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基本建设统计工作;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调研上报全市有关水价格、税收、规费、信贷、财务等意见;规范、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规划、计划、财务、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及直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编报、执行、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工作。

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拟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与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负责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市级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勘察、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监测、检测、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的资格预审和申报工作,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库农电科

承担全市水库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申报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大坝安全鉴定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组织指导水库除险加固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库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白蚁防治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技术审查、建设监管、调度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增效减排工程的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科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农田灌溉、排水、灌溉试验、农村节水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工作;组织指导中央和省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对水土流失情况的监测;审批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湖泊管理科

组织指导全市湖泊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湖泊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湖泊管理和保护综合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湖泊调度规程的编制;组织指导全市湖泊的防汛和排涝工作,负责跨县(市、区)湖泊的防汛和排涝调度;组织指导湖堤及湖泊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泵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监察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综合科

负责防办日常事务。负责收集水、雨、工、灾情信息;组织对防汛抗旱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监督防汛值班工作;组织防汛检查;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情况综合;负责市级调度权限内工程调度;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办公文、传真和材料的起草;负责全市防汛抗旱责任制的检查落实;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的宣传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联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调配协调工作;负责水旱灾害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市级防汛培训工作。

工程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类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重要江河湖泊和跨县(市、区)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类防洪工程应急抢险预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审查大中型防洪工程的度汛方案;负责有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的审查、批复或申报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负责组织洪湖分蓄洪区人口转移安置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

信息科

拟订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信息采集、通信、计算机网络等)总体规划;负责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建设项目审查;负责全市防汛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咸宁水利网站的运行管理;组织信息技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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