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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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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高中部: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3002号(改扩建工程施工中)初中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0号(目前初、高中合并校区办学)

  • 所在区: 罗湖区
  • 邮编:高中部:518021 初中部:51801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2253137
  • 联系电话: 0755-22253289
官方微信
官方网站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自主招生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学校连续16年获高考卓越奖,名师荟萃,正高级教师数量全市领先。实施书院制培养,文理、科技、艺体特色鲜明,连续两届获评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是深圳教育创新领跑学校,被誉为“深圳市最具影响力学校”,被多所知名高校确定为优秀生源基地。

  张克江,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校长,中学数学高级教师,深圳市数学学会副理事长,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优秀教师、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优秀教练员、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个人。曾在深圳高级中学工作16年,历任多个管理岗位,具有丰富的名校管理和市教育局机关工作经验。

  初中部:地铁5号线怡景站C口

  高中部:地铁5号线怡景站D口

  初中部: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招生

  高中部: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批准深圳中学等学校开展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部:不收费  高中部:不收费

收费依据:  初中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部:《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部:不收费  高中部:1131元/学期

收费依据:  初中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部:《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初中部:不提供住宿;  高中部:450元/学期

收费依据:  初中部:目前,深圳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高中部: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奖励(学校)

  初中部:

  一、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深圳市孤儿、深圳市烈士子女,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者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申请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和监护人深圳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或相关证明资料;2、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并由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学校将材料上报市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次审核批准后将统一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申请人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四、资助联系方式 0755-22253279

  

  高中部:

  一、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二、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上级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所学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五、评优奖励方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学生处批准。

  初中部:无

  高中部:

  一、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二、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上级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所学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五、评优奖励方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学生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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