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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发布时间 : 2021-12-16 来源: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案卷编号:2021-174

项目号: 2021-174

浏阳市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罗伟;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长兴社区道吾中路188号501-506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RM22W9U)于2021年12月14日以书面(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委托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浏阳市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创和湖山苑”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申请,经查,你(单位)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施工许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特此通知。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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