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出台政策加快中心镇改革与发展

访问次数: 863                        发布时间: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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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中心镇培育成为产业集聚发展的集中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实践区,日前,海安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优先发展中心镇、扎实推进城镇化建设。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根据中心镇发展水平,创新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以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探索构建适合中心镇实际的新型执法体系,提高中心镇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财政扶持。中心镇税收增幅超过县税收平均增幅以上部分的地方留成,全额返还给中心镇,不断提高中心镇财政统筹能力。县各相关部门优先对中心镇给予支持,形成支持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在保证土地动态占补平衡的基础上,优先保障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优先支持中心镇启动实施万顷良田建设项目。

四是加快产业发展。按照“一镇一品”的发展思路,优先扶持中心镇创建特色产业基地和示范、生态、特色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中心镇商贸物流产业,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五是鼓励人口集聚。建立按居住地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农民弃宅进镇,加快人口向中心镇集聚。鼓励县外人口落户,按规定相关本地的教育、养老、医疗等政策。(海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