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是海南省直辖的自治县,不属于任何城市。

陵水县全称是陵水黎族自治县,1950年4月28日,陵水县解放。1951年8月14日成立陵水县人民政府,隶属海南行政区。1962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恢复,陵水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87年12月,陵水县改称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年4月,海南建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海南省。

陵水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的东南部,东濒南海,南与三亚市毗邻,西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界,北与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接壤。陵水县是一个以黎族、汉族、苗族人口居多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市县。

陵水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主要由山地、丘陵、平原组成。丘陵与山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平原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全县大小山岭共24座,最高点为吊罗山三角峰海拔1499.8米。

陵水由于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气候属热带岛屿性季风气候,全年高温,干湿季分明,夏秋多雨,冬春干燥。年平均气温25.2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为1500至2500毫米,主要集中在每年的8至10月份。光照充足,全年无霜,四季常青,是中国少有的天然温室,适宜热带作物和反季节瓜菜的种植。但由于受岛屿性季风的影响,平均每年受3至5次台风的袭击,最大风力达12级,风速40米每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