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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上街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郑州市上街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郑州市上街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普通话等级要求:
  需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考试办法
  (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比例时,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上街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
.  9:00——17:30
  (2)报名地点: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西楼二楼会议室(上街区金华路与许昌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3)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排列提交):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且必须于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应涵盖该考生将要取得的毕业证书的内容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内容,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专用章);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2份(打印,粘贴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缴纳考务费:按每人30元收取。
  (2)报名者于2018年3月8日—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任教学科为准,所学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依据。
  (4)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以后入伍的大学生退出现役后报考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3.笔试成绩在上街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特长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站公布。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上街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五、其它要求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考试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区纪委监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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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2024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市将于2024年3月22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眉山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眉山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其中:仁寿县的在县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眉山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详见附件1。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申请认定高中、初中层次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流程按照各区县教体局(行政审批局)通知或公告办理。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以下流程办理。

1.网上申报时间及申请人员分段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可按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的人员。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提示要求为准。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4.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附件2),贴好照片到本机构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详见附件3  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质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5.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1)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眉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类型申请,故可不上传此项内容。

(2)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在眉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6.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确认时间:

4月22日9:00至5月7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确认时间:

6月18日9:00至6月25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7.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本市各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加工作QQ群(第一批次群号:604154032,第二批次群号:73567968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8-38195932

附件:

1. 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 认定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指定

体检医院名单。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四川省泸州市2024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泸州市将于2024年3月22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泸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泸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采用“全程网办”办理。

(二)泸州市县(区)教育行政许可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办理方式以各区县公告为准。

四、认定流程

请认真阅读《四川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流程图》

(一)网上申报
2024年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2日至6月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3日至10月14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20日18:00;

下半年:9月13日8:00至10月14日18:00。

2.申报网址:

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
(二)体检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要求,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医院,以各区县公告为准。在泸州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可到省内外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需自行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阅读原文下载),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

(三)材料确认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确认: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报名过程中上传确认材料,不用现场提交任何材料,同批次网上申报截止后7天,线上确认截止。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确认:以各区县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资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相片同底版):线上确认需上传用姓名命名的电子照片至1424106985@qq.com,大小为300KB-500KB,JPG格式;现场确认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公示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邮寄寄出,申请人报名时要选择证书邮寄领取,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教师资格证书一本(由本人存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必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其他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线上或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等具体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的通知公告,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发布公告网址及联系方式。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3123593;
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三楼;http://www.jiangyang.gov.cn

龙马潭区行政审批局:0830-3890951,0830-2286720;

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行政审批局综合服务大厅;http://www.longmatan.gov.cn/

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4282240;

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http://jyj.luzhou.gov.cn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8190144;

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05号;http://www.luxian.gov.cn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5269908;

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南路329号(党政大楼八楼);http://www.hejiang.gov.cn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6222240;

叙永县叙永镇环城中路盛世华都行政写字楼4楼人事师培股;http://www.xuyong.gov.cn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7207260;

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大道865号古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J区;http://www.gulin.gov.cn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0830-3108730;

开通“全程网办”,网上提交确认资料;http://jyj.luzhou.gov.cn
(二)请申请人按各县(区)认定机构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教育局2024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就我县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宝兴县的中国公民。

2.驻宝兴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四、体格检查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宝兴县人民医院, 地址为宝兴县两河口海南街2号。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确认地点: 宝兴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办公室。地址:宝兴县穆坪镇教场街48号实验小学(食堂)6楼6-7室。

六、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该表由宝兴县人民医院提供),体检时需提供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用于粘贴在体检表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不能验证通过的需提交原件和1份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宝兴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9.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或者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七、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清楚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宝兴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办公室。地址:宝兴县穆坪镇教场街48号实验小学(食堂)6楼6-7室。

九、其他事宜

宝兴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744467389

宝兴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联系电话:0835-6822657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2024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和《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达州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宣汉县2024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需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宣汉县范围内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学科”应与国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网上申报时间及网址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00—6月20日18:00。
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四、现场确认相关事宜
1.现场确认学段及时间:
小学:2024年6月28日9:00至12:00,
幼儿园、初级中学:14:30至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宣汉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3.需提交的材料: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不是居住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3cm*4cm)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体检。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申报学段学科、身份证号)。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员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持县教育局印发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于2024年6月29日7:30参加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3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体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4. 体检时带上体检表、身份证和体检费;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5.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6.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7.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仅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不能作为其他用途使用,不提供复印等服务。
六、证书领取
认定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在宣汉县政府网站和“宣汉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以及“宣汉县2024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QQ群号:651065257)通知认定结果。
证书发放采取邮寄或自取形式,邮寄人员请在QQ群中进行扫码登记。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按规定时间、学段、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员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必须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员可加入“宣汉县2024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QQ群号:651065257),后续相关事宜将通过QQ群通知。若有不清楚事宜,可咨询达州市教育局或宣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达州市教育局0818-2123415、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2427。

宣汉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概要:

网上报名:6月11日-21日

现场确认:6月24日-28日

体 检:6月11日-6月26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2024年丰县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丰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具有丰县户籍;

2.在丰县居住,并持有丰县有效期居住证(居住证受理凭证不予认可);

3.驻丰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丰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丰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丰县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人员也需达到相应等级)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次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一)社会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申报

丰县户籍地(或居住地)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统一报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其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丰县教育局受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徐州市教育局受理(材料先交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徐州市教育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二)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申报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凭合格学历,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读“专转本”学生)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业务咨询

2024年丰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开展报名申请。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9日17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时。我省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QQ工作群:相关通知的发布及咨询将在群内进行)

注意事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2”。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徐州市教育局”,申请其他种类选择“丰县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3.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4.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业务咨询:为方便申请人在网报前后咨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徐州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开通咨询电话,在工作日为申请人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解答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期间各类问题(具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员均需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场确认前自行到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当次体检。体检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26日上午8:00-10:00体检。凭医院出具“合格”结论的《体检表》进行现场确认。

体检地点: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人民路375号附近,老城区)。电话:0516-89237661。

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体检表(“附件4、5”),正反面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粘贴好1寸照片。

温馨提示:体检时要求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医院建议支付宝、刷卡或现金支付,具体费用由医院按实收取。体检后务必保持留号手机畅通,需复检或补检的人员医院会及时通知。无需预约,两日后领取体检结论。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确认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确认时间:

丰县教育局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于:6月24-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丰县教育局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于:10月28-3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确认地点:原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原县政府对面,示范幼儿园本部东面,人民中路4号)

(四)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持有丰县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另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4)驻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丰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丰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丰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和网报系统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线 (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学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或提供其他能证明全日制师范生的材料。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相关人员如考试合格证明已过原定有效期,可先从非统考入口报名,再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6.个人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将照片虚贴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上,“附件3”)。

注:代为现场审核确认的人员,须填写好授权委托书(“附件6”)。现场审核确认时另需被委托人有效证件。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的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领取时间:待定(网报结束后点击“注意事项”,可加群关注证书领取时间)。

五、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申请人应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现场确认点选择丰县教育局的申请人在报名成功后加入QQ群3:778087270,QQ群4:875964951。

附件:

1.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照片粘贴页

4.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中小学适用)

6.授权委托书

7.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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