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525/2022-14743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4-20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研究同意,现将《江山市人力社保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22年度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江山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江山支行、江山市人社局、江山市财政局、江山市担保公司

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衢银发[2019]27号)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上述三个必经程序)

2022年4月—6月完成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及立项工作;

2022年7月-9月 完成决策草案拟定工作、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等;

2021年10月 正式实施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

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