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56295292 上传时间:2023-08-01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49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3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委托单位:汕头市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编制单位: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颁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证书编号:粤城规编第(132005)号 院 长:李旭升 项目承担部门:城市设计所 所 长:黄 渊 高级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黄 渊 高级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李明惠 城市规划师 杨 琼 城市规划师黄伟芳 城市规划师叶春辉 城市规划师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2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3第四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4第五

2、章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5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6第七章 竖向规划7第八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7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8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10附表1: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城乡用地汇总表14附表2: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14附表3: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规划道路横断面一览表16附表4: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17附表5: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表18附表6: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居住用地绿地指标表18附表7: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19附表8: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表19附表9: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市政公共设施一览表20附表10:濠江区北

3、山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单元及规划地块控制要求一览表21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背景为加快濠江中信滨海新城开发建设,促进汕头海湾新区的持续推进,濠江区积极打造以濠江新城为中心,北山湾、东湖湾、保税区、广澳港为重点的城市滨海片区。北山湾作为汕头市最具景观资源优势的滨海空间,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幸福濠江的重点区域,急需编制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与原则1、新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

4、004);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修订稿);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7、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1997)8、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9、汕头市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10、汕头市濠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11、汕头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12、中信滨海新城战略概念规划13、汕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调整)(2008-2025)14、国家、广东省和汕头市相关政策文件及其它技术规范。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着重突出生态理念,打造和谐环境,强化区域有机结合,着重处理远近结合、弹性与实施性并重的关系。第三条 规划范围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东部

5、滨海地区,东至现状海岸线,西至升旗山、赤蓝坡,南与东湖片区接壤,北至沈海高速,规划面积约660.78公顷(约9911.20亩)。第四条 规划生效本规划于2013年10月22日经濠江区第一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自规划批后公告的实施时间之日起正式实施。本规划是北山湾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城市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下一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设计。第五条 文本的解释与说明本文本涉及的控制性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地块实际情

6、况并考虑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本文本须与详细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第六条 规划目标建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发展的健康关系,塑造“山、海、城”互相交融的精致城市空间典范,再创汕头城市发展新名片。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构建合理的城市格局,打造汕头市最重要的海上门户以及形象阳台。第七条 功能定位规划在对地域特色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具有滨海旅游度假、文化科研教育、生态居住休闲、商业商务娱乐功能的复合型滨海旅游度假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区域。第八条 发展规模人口规模: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区预测规划总人口约7.5万人。考虑到规划片区以接待

7、旅游度假游客及作为居民的第二居所为主,规划区居住总人口会适当减少。建筑用地规模:北山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470.49hm。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第九条 划分依据和原则依据规划区界、自然界线、规划道路、用地性质、土地权属出让要求等,对规划区内用地进行地块划分,逐步细化,并形成统一编码,以便每个地块的规划控制引导与管理。第十条 区与区代码结合规划区界、自然界线、规划城市道路系统,对规划区进行区域划分,并确定“区代码”。根据规划确定的整体布局,把本规划区内分A、B、C、D四大编码区。第十一条 单元与单元编码在分区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区界、自然界线、规划道路、用地性质等,对A、B、C、D各区进

8、行用地单元划分,并确定“单元代码”。形成“区代码单元代码”的编码方式,例如:A-01、B-01、C-01、D-01。第十二条 地块与地块编码在规划单元划分基础上,根据用地性质、土地权属、出让要求等,对每个用地单元进行细分,并确定“地块代码”。形成“区代码单元代码地块代码”的地块编码方式,例如:A-01-01、B-01-01。第四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性质本规划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新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类,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功能定位、主要用途应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的强制性本规

9、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现在土地的使用性质若与本规划规定不符,应按照本规划进行控制、引导和改造。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本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使用功能,该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的兼容性 为加强规划的适应性,本规划提出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范围。本规划确定部分地块的兼容性(见附表10)。第五章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第十六条 建设容量控制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后的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图则中规定的地面以上总建筑面

10、积控制指标。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或因提供公益性空间的项目而获得指标奖励等对建筑容量的变动必须在图则中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必须同时经过濠江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并按有关程序进行。第十七条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后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图则中规定的建筑高度的控制指标。第十八条 建筑退道路红线控制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时退道路红线应满足消防、工程管线埋设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后退应满足有关技术规定及规范要求。第十九条 建筑物间距控制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建筑间距必须满足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埋设的要求,具体后

11、退应满足有关技术规定及规范要求。第二十条 绿地率和公共绿地控制图则规定的各地块绿地率指标为下限指标,执行时不得随意降低。规划规定的城市公共绿地为永久性非建筑用地,除园林建筑、绿化管理建筑和其他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建筑外,在开发建设时不得侵占为其他用地。规划区内各地块在满足图则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增强绿化效果。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第二十一条 主次干道控制宽度依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的城市路网布局,在现状建成的城市次干道东湖路的基础上,落实城市主、次干道,形成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小区道路、滨海绿道四个道

12、路等级。其中,城市次干道东湖路、东湖东路,东湖西路、东湖北路红线宽度为40m,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5m、20m和18m;小区道路红线宽度为18m、15m和12m;滨海绿道宽度为8m。(见附表3)。第二十二条 主次干道交叉口形式城市次干道之间采用展宽式灯控渠化平面交叉口形式,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支路采用一般平面交叉口形式。规划东湖路与东路西路交叉时,采取非互通式环形立交的交叉口形式,通过高架下穿的立体交通组织减少横穿东湖路至旅游核心区对南北向交通的影响。第二十三条 公共交通规划沿磊广大道和沿江北路设置7处公交停靠站,解决规划区交通出行问题。第二十四条 停车设施 规划集中配置7处社会生态公共停车场,同

13、时,规划各地块按不同的使用功能及建设规模,按城乡规划管理要求配建停车场(库)。第二十五条 交通场站根据汕头市中心城区摩托车换乘停车场及公交场站选址规划要求,在规划区内配置2处公共交通站场用地,位于C-02-02、C-01-09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4.15hm、0.55hm,场站类型分别为:公交首末站、公交换乘站。第七章 竖向规划第二十六条 场地标高 规划场地标高根据已建建设用地标高和道路标高,结合地形地势进行控制,设计整体地势呈现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部低的特点。以东湖路为界,以东规划确定场地标高在+5.5+42.5m之间;以西确定场地标高在+9.0+45.0m之间。地块标高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

14、高出0.3m以上。第二十七条 道路标高规划结合山体纵坡,考虑道路交通运输的技术标准,片区山区路纵坡规划控制为6%以下,并结合东湖路标高进行设计,建设标高在+7.0+37.0m之间,规划确定东湖东路路建设标高在+12.0+14.5m之间,东湖西路建设标高在+2.9+26.0m之间,东湖北路建设标高在+21.0+60.0m之间,本次规划控制区内其余道路标高在+7.0+36.0m之间。道路坡向根据地形和排水坡向确定,基本上最小坡度按0.2%控制。第八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八条 主要公共设施规划确定的公共设施主要有城市型和社区配套型两部分。其中,规划寄宿制高中1处,用地面积5.32公顷,位于D-06-03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2处,位于B-03-03、D-07-05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2.75公顷、1.40公顷;幼儿园7处,位于A-04-03、A-09-01、B-02-02、B-03-06、C-01-06、D-03-04、D-07-04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0.40公顷、0.47公顷、0.74公顷、0.47公顷、0.0.47公顷、0.70公顷、0.72公顷。规划非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可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或统一兴建,其设定和规模应符合图则中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规定。对于规划确定的需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实际实施中必须保证其独立用地。第二十九条 调整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