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19-3005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11-2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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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11-25 10:4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拟报批《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拟报批的《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稿)》,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稿)
附件2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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