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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工商局出台注册登记六项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16-10-21 11:35:15 作者:市工商局 【字体大小:

 

株洲市工商局结合全市商事改革的实际情况,推出注册登记六项便民措施, 深入推进企业帮扶工作:

一是实行重点项目专人服务。 对政府引进的重点项目企业办理注册登记事项, 指定专人进行咨询、受理、核准、发照全程服务,并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提供优先服务和延时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快速落地。

二是实行注册登记审核合一。 对注册登记事项事实清楚、材料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实行一并审核, 即合并注册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将受理、审查、核准登记环节合而为一。

三是缩短注册登记办理时限。 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名称预核, 企业的备案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办结;对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事项, 办结时限由法定的 10日内缩短为5日内。 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对申请冠“株洲市”的企业名称核准事项, 申请人可直接通过登陆“湖南企业登记网”系统进行办理,确保3日内办结。

四是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对工业园区、创业园区的小微企业, 均允许以共同的托管公司场地作为新设公司的住所集群注册,做到 “一址多照”。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的情况下, 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无需向工商部门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场地使用证明。

五是下放公司注册登记权限。 将注册资本在 500万元以下的公司登记权限下放至各城区分局, 为创业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注册登记服务。

六是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对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申请注销, 实行简易注销,免除企业办理清算组备案和报纸公告 45天的注销登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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