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在扬州骑电动车的注意了!
张婷
2022-04-01 12:42:12
共 1 个回答
曹昱
2022-04-04 15: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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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电动车的
注意了!
关于电动车上牌!
扬州警方发布提醒
警 方 提 醒
市民朋友们: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不购买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购买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二、购买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需在购买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扬州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市民可以在 销售点或居住地附近有上牌资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免费办理登记上牌
治安信息牌(小白牌)仅适用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生产的电动车(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有效期限: 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 销售商户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违规为电动车发放治安信息牌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购买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 ,必须通过注册登记(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号牌、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方能上路行驶。扬州市实行禁摩区管理,摩托车不得驶入禁行范围。
本提醒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指:有3C认证、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对违反规定销售、注册登记的电动车销售门店,市民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格进行处理。凡购买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购买人可依法追究违法销售门店相关责任。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
2021年11月29日
规范骑车
1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行车时要带头盔,如果发生意外,头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头部。头盔非常重要,一定要记得带好头盔。
2
注意前方,专心用车
在骑电动自行车的时候,最好双手扶住车把。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反应不及时则会出现意外情况。
3
按规定充电,不私自拉线
应遵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不能私自拉线充电,不能把电池带进房间充电。
4
特殊天气,应慢行
1、夜间驾驶应打开照明灯
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必须打开照明灯,以防意外。
2、遇到暴雨天不要骑电动车
尽量不要把车停在露天区域,因为电动车的电子部件最怕进水。轻微的进水只需通风晾干;如果较严重,就需到维修点。
3、切勿“急躁”避免急刹车
夏天还应尽量避免急刹车。加速的时候,特别是起步的时候,应缓慢转动转把,有时可以停顿一下,待速度上来的时候再继续加速。
电动车安全出行
关乎你我他
一定要遵守使用规则!
扩散!
提醒更多人~
信息来源:扬州发布、智惠江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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