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慈溪这些道路停车位6月21日起将正式收费……
以下为正文
为加强停车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营造良好的道路停车环境,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及我市相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对城区三北大街等道路停车收费泊位实行试运行,自2023年6月21日零时起正式开始收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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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道路停车收费泊位情况
城区 5768个道路停车收费泊位具体分布、区域等级、泊位编号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