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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怎么变更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怎么变更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通常采用成本模式,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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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奥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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