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和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扬州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 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 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按培养方式(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 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 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 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 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 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 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 生,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 2018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多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 1000 名。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最 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进行调整。

(四)推荐免试 我校除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 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6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的体检要求,其中乙肝检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 年的 9 月 1 日),原则上要求其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取得及格以上成 绩,外语类专业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外语四级证书)或至少取得自考本科 7 门 课程合格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不得跨门类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者、成人应 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 时,需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 (6)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或对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请注意查看 《2018 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4.其他报考要求。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工程硕士(项 目管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后有 5 年 以上工作经验;获博士或硕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须分别为符合医师资 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指纳入国家普 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七)报名与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现 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 公告。考试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25 日。详情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教育网查阅。

(八)学历(学籍)。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上的信息一致。网报系统提示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 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认证报告以便核验,现场确认后立即向招生单位提交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九)录取办法。①根据国家有关录取政策、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确定各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名单;②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专业课考试、外语听说能力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面试等;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 绩(含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含心理 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制与学费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 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2.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8000 元/年·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10000 元/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除外);非全日制硕士(工商管 理硕士)18000 元/年·生,非全日制硕士(公共管理硕士)15000 元/年·生,其他非 全日制硕士收费标准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十一)奖助体系。我校对纳入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设 立学业奖学金,生均 9000 元/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元/生·年;国家助学 金(有固定收入者除外)6000 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院长荣誉榜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助研津贴、“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助管 及辅导员)等,具体奖助政策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信息。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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