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镇江新区海德公园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遭质疑......

投诉内容:

之前节目报道过,大港海德公园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的事情,当时业主提议由属地的大港街道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去年12月下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包括:业主代表8名,开发商代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各1名。

最近,作为筹备组成员的张先生反映:他们现在正在讨论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组长是街道办事处代表赵洪祥,在报名的候选人里面有几个人和他都有亲戚关系,另外还有一个人是临时接管小区的物业公司的人员。张先生认为这些人都不符合候选人的条件。

部门回复:

海德公园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组长,同时也是大港街道社区办的主任赵洪祥:

赵洪祥:文件上面没有明文规定他们不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第二个你们也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物业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哪家实力强的、服务态度好的,公开招标的方式来进驻海德小区。

赵主任说,报名的都是海德公园小区的业主,可以参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选举。经过筹备组讨论决定选出9名候选人,之后还要经过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才能正式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选举,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新区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科科长肖爱华:

【录音】

肖爱华:根据规定上来讲有两层意思:第一个,业委会候选人是业主推荐或者自荐出来的。第二个,业委会的候选人是筹备组确定出来的。并没有说,业委会的候选人是什么人的亲戚或者是什么单位的人员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就是我们的业主委员会是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能够代表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能够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应该来讲就是一个正常运行的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新区城乡建设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有怎样的监管责任?

肖爱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后面有相应的法规指导和监督。一个要监督开发商把资料要交出来,没有业主的资料的话没法核实业主身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没法确定,最后统计票数也没法统计。另外一个对业主委员会整个成立过程我们的有指导的。听到业主的反映以后,我们跟大港街道的赵洪祥主任了解了相关信息。第一个关于业主身份的确定,筹备组的成员已经对业主身份进行确定了,另外一个筹备组成立以后小区内公示,他们也公示过了。程序里面没有详细说明的或者我们街道有疑问的地方,我们都会及时沟通的。

新区城乡建设局房管科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召开、业委会的筹备,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图,每个环节需要的格式文本,需要注意的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目前海德公园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还在进行当中,大港街道应当积极牵头落实每一个环节,新区城乡建设局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镇江新区海德公园物业管理混乱,大港街道社区这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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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政风行风热线

编辑丨小焕 主编丨洪溪小子 审核丨愤怒的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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