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8月31日)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査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20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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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