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常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节选)

2019-03-21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9〕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6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一)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本年度将分三批集中受理。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

(二)为企业开展高企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须将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的2项专项审计报告和近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省申报通知当批受理截止时间的1个月前送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申报企业于5月21日、6月20日、7月19日前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3.128.81/)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注册及网上材料的填报提交,并将企业按省通知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要求完成自查的全套申报纸质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下载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送相关科技部门与省网系统数据核对审核。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省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与中介机构提交常州市财政局或江苏省注税协会的审查材料一致)。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3.128.81/)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

2.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再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纸质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报送所属地区科技部门,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只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并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要符合《工作指引》中“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并出具《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省通知附件8)。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具体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并在通过现场核查后将上述材料扫描生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同时,将扫描生成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用记号笔注明企业全称),连同纸质材料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提交至各辖市区科技部门。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或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联系。

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联系人:童灵、包晓红

电话:67896844、67896794

地址: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科技创新大厦三楼B312)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倪新宇 电 话:85681522

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余华 电话:85681868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联系人:易红霞 电话:89858838

附件: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9〕1号)

2. 本地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3.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19年3月5日

编辑:高沃知识产权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gaowoip-com)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意见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