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于1938年,前身为常德县人民医院,是一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与社区医疗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医院地处常德市,是湖南文理学院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以及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是湖南省综合医院儿科联盟、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技术联合体、湖南医院品质管理联盟、[]水流域医院联盟的医院,同时也是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疗协作医院和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在2022年1月17日正式启动院药学门诊,每周一至周四上午开诊。同年4月21日,医院成为湖南文理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学院。作为一家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在医疗领域具有重要地位,为当地居民提供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月26日,湖南省政府委员会第四百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举办全省公共卫生计划大纲及统筹全省卫生经费案。决定各县均设县级卫生院1所。常德县卫生院开始筹建,初选院址于城西杨家牌坊(今新西街西段),因财力不足,迟迟不能实现。之后,湖南省、常德县两级政府多次商讨,经过几年的“草创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建立常德县卫生院,成为行使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和医疗保健服务的机构。
国三十二年(1943年),湖南省政府按照有关各县的人口、经济、政治、交通、疾病流行等情况,常德县卫生院被定为中心卫生院,编制18~37人。因经费困难,在职人数未达到编制标准。实有工作人员27名,设门诊部、住院部,病床50张;(包括下设10个区镇卫生所)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由于常德城在抗日战争时期遭受侵华日军的严重破坏,加上战争后期国民政府准备内战,造成资金、药械短缺,人员流失。6月18日,常德县政府三八三号令,以“财政支出”为由将县中心卫生院缩编为17人。卫生事业费减至50万元,县中心卫生院工作实际上处于瘫痪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