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二)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排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排放标准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流入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饮马河;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规定设置事故池。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需安装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污染物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噪声:采取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等措施。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职工和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需存放到危废暂存间,定期送至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符合《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 ;吸收恶臭气体的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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