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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德州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德州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如期于10月29日举行。请考生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点击该处可查看该信具体内容)的提醒做好各项准备,完成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抵达考试所在地时间,以保证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因疫情防控需要,德州学院和崇德中学考点的考生将会转移至其他考点参加考试,原考场号和座号不变。具体安排由我们进行短信通知并在局网站(网址:http://dzedu.dezhou.gov.cn/)发布,请随时关注!

德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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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靖宁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6月13日普通话测试
测试对象: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靖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252人,教师2人;测试地点: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精琢楼五楼;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曲靖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3
254人

曲靖市普通话测试站

四川省自贡市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自贡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自贡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自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县行政审批局认定(详见附件1 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流程按照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有关通知公告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在线确认及领取证书等事项。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及申请人员分段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提示要求为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在自贡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办事指南”中,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4.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贴好照片,到本机构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详见附件3),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用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5.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1)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自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四川轻化工大学在读研究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其他由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类型申请。

(2)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由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6.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确认时间:

3月26日9:00至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确认时间:

6月4日9:00至6月21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7.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

8.QQ工作群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加工作QQ群(第一批次群号:528070341,第二批次群号:80701347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本市各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0813-8101653 15228605890

云南曲靖技师学院2024年6月普通话测试
测试对象:曲靖技师学院学生831人,教师2人,其中6月12日8:30-9:30测试考生为免交费在校学生;测试地点:曲靖工商学校精琢楼五楼;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曲靖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12
2024-06-12
52人
2
曲靖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12
2024-06-12
479人
3
曲靖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3
302人

曲靖市普通话测试站

山东东营市东营区2024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东营区2024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

(二)第三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9月24日17:00。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东营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东营区户籍;

2.持有东营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东营区(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东营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由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五、认定流程

本次认定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不需要申请人到现场办理,请务必注意各流程时间节点,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

(一)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2024年6月3日8:00—6月18日17:00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体检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就近选择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详见附件2)。

因本次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需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体格检查表,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提前预留体检机构出结果的时间,领取体检表时注意检查“体检结论”处应写明“合格”,落款处应有体检机构盖章。因材料不合格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常见问题”查看了解常见问题,“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手册”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项为必备,上传材料必须为pdf格式)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上传至系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的本人户籍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有效期内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无需额外上传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结论”处应写明“合格”,落款处应有体检机构盖章)。

(4)学历信息。系统校验显示“通过”的不需上传。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校验显示“通过”的不需上传。

(三)认定和证书发放

网上报名完成后,认定机构需开展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依据审核及核查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全部通过免费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请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电话、邮寄地址,邮寄时间请查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东营市2024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咨询电话。

附件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东营市2024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咨询电话.doc

                                                                                                                           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31日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南海区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一)佛山市南海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佛山市南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

  (三)佛山市南海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居住地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佛山市南海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必须在南海区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内。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用同一张毕业证申请免试认定的,有且只有1次免试认定的机会,不得重复认定,如抱侥幸心理瞒报免试认定经历重复取得教师资格者,一经发现撤销其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工作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符合南海区认定范围的,选择“南海区确认点”。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三)体检

  本次教师资格体检采用网上预约方式,请申请人在6月20日17:00前扫描预约二维码(见本文下方)进行预约体检。

  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区中医院),体检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25日。申请人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照片与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必须一致,在体检医院的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00进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检查其他项目,并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或产检证明。其他人员均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四)上传材料

  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南海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开通了“全程网办”,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 ”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上传材料后,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确认的,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材料确认

  对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免试认定的,除了扫描原件上传外,还必须带所有认定材料的原件到南海区教育教育局办理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其他人员选择“全程网办”后按要求上传递交材料确认(即网上确认)即可。

  现场确认时间:6月26日—7月4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南海区教育局2楼208室。

  (六)材料提交要求

  (1)身份证明

  ①佛山市南海区的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持有佛山市南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在南海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居住地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南海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提供南海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分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要求请参见《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

  (6)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明的,网上申报时系统自行比对确认,不需提交;2016年5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免试办证的申请人,如果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没有注明是师范教育的,审核时须提交含有学业成绩的毕业学籍表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资格证书,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必须一致。照片须为冲晒照片,填好《南海区2024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表》(附件3),贴好照片,需在体检时把《审核表》交到体检医院。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领取统一采用邮寄方式,邮费到付,邮寄资料包括《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必须一致,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佛山市教育局以委托形式下放给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认定,并由佛山市教育局实行备案管理。

  (五)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通知,可在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海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xxgkml/tzgg/index.html)查询。

  预约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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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57-86286126 何老师

  附件:1、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x

  3、南海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表.docx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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