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

信息来源: 沙湾区 发布时间: 2023-07-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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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位于沙湾城区东面,东与踏水镇相连,东南与福禄镇接壤,隔大渡河从北往南分别与嘉农镇、铜河街道、沙湾镇、轸溪镇、葫芦镇毗邻,隶属乐山市沙湾区。幅员面积89余平方千米,辖3个社区,13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3万1千余人,镇人民政府驻太平镇老街310号。

太平镇领导成员

杨军: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刘林佳: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

舒畅: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工作,以及沙太路、乐西高速重点工程建设,联系环保和“五清行动”工作,与吴棚橙互为AB岗。

何磊: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组织、干部管理、政协、城乡基层治理、保密、档案、工会、老(体)协、退干、关心下一代、后勤、劳动保障、便民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党政办、政协联络站、老(体)协、退干站、关工委办、社会事务办、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与李怡茹互为AB岗。

周俊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工作,与袁彪互为AB岗。

李怡茹: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协助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组织、政协联络站工作,负责统战、团委、妇联、科教工作,分管党建办,与何磊互为AB岗。

袁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负责财政、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村建、自然资源、发改工作,牵头卫生乡镇创建和场镇提升工作,分管财政所、退役军人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办,与周俊园互为AB岗。

聂鹰: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依法治镇、司法、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心连心热线,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园区建设工作,分管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司法所、乡村振兴办,联系农业农村工作、派出所,与李杨互为AB岗。

陈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广电、文化体育和旅游、民政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人大工作,分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民政办、残联、人大办,与罗敏互为AB岗。

吴棚橙:副镇长。负责环保、“五清行动”、综合执法、交通、工业、经信、商务工作,分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联系交警队、综合执法部门,与舒畅互为AB岗。

李杨:副镇长。负责农业和农村、卫健、市场监管、通讯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健办,牵头疫情防控和园区建设工作,联系市场监管部门,与聂鹰互为AB岗。

罗敏: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负责水务(河长制)、移民、统计工作,分管移民扶贫办、河长制办、统计站,与陈娟互为AB岗。

太平镇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目标管理、机要保密及行政后勤、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内设机构完成下达的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等工作;承担考核奖惩及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人武、民政、民族宗教、就业创业、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脱贫攻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主要承担辖区内企业和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等职责;负责科技、人才开发引进等工作;负责做好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镇容镇貌、资产评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承担集镇秩序管理;协调交通、电力、邮政、通信、房地产等基础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或下沉在镇的执法力量,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镇域范围内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税务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接受群众咨询,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对群众咨询的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代办和帮办服务,包括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以及各种证件办理及其他需要由镇一级提供行政服务的事项,指导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性及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及更新工作;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国土资源所、畜牧兽医站牌子)

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工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业和畜牧水产业废弃物、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水产业投入品、动物诊疗、畜禽屠宰工作,负责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登记、核实等工作。抓好供销社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点建设,负责对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各项事务性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和网格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综治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访求。配合做好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防邪、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太平镇老街3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833-365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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