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省考职位2021岗位表
天津中公教育
2021-03-02 14:37:05
天津省考职位2021岗位表于2021年3月1日发布,招录2206人,报名时间:3月3日8:00至3月9日18:00;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下面为2021天津公务员考试各区职位汇总(2206人):
滨海新区 (157人)和平区 (95人)河东区 (108人)
河西区 (147人)南开区 (138人)河北区 (68人)
津南区 (107人)北辰区 (95人)武清区 (125人)
宝坻区 (137人)静海区 (136人)宁河区 (120人)
蓟州区 (206人)西青区 (98人)红桥区 (62人)
东丽区 (45人)市直 (391人)
2021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于2021年3月1日发布,本次公开招考职位为天津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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