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自2019年7月1日起,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面,医保MM和大家分享安庆市城乡居民有关医保政策:


哪些人员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安庆市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在我市常住人员(通过居住证、房产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租房协议等认定)、在宜各类学校学生。


目前参保城乡居民按什么标准筹资?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年,对于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方式是什么?


每年9月1日-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受理时间,参保居民可携带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商银行存折(卡)、重点优抚对象证、低保证(限低保人员)、残疾证(限重残人员)等前往居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申请办理,社区(村)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上传数据信息。


参保人员可通过登记的工商银行帐户缴费,也可按照参保地规定选择现金缴费或网上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需要在什么时间缴费?


每年9月1日-12月31日为缴费期,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参保缴费可以延长至次年2月28日。


如何为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由新生儿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有什么待遇?


参保人员在参保县(市、区)域内承担普通门诊服务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0%。设定年度起付线40元/人,年度报销限额为80元。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有哪些待遇?


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800元。妊娠期或分娩期发生的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严重且费用较高的住院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轻微并发症或合并症仍执行定额补助政策。


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