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县原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凌勇被“双开”

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宿松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县公安局原局长凌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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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凌勇任安庆市公安局防暴巡逻警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菱北分局副局长、宿松县公安局长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利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个人在监督管理、警情处置、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凌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和商人“亲”“清”不分,贪财好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凌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凌勇简历:
凌勇,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安徽东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8.09-1991.07 怀宁县三桥职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1.12-1994.12 河南省安阳市54856部队战士
1994.12-1995.08 待安排
1995.08-2000.03 市公安局防暴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办事员
2000.03-2006.01 市公安局防暴巡逻警察支队接处警大队科员
2006.01-2009.04 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副科级)(2004.02-2007.02下派任潜山县槎水镇后冲村第一书记)
2009.04-2011.01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11.01-2013.11 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副局长
2013.11-2017.01 宿松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县长级)
2017.01-2018.08 宿松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08- 宿松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综合安徽纪委监察网、宿松县人民政府官网等 编辑:孙露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