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1-4565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财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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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1年8月,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授牌成立,为江北区政府直属国有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园区经济发展的综合管理和服务。
3、 负责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园区的品牌策划和项目招商。
4、负责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5、按照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总体规划,协助规划部门做好园区的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管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246.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24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15万元,占97.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6.64万元,占2.69%。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246.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4.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8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8.5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99.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17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6.7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1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4.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8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8.5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1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430.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待年中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9.41万元,占6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38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类)8.81万元,占3.67%;城乡社区支出(类)15万元,占6.24%;住房保障支出(类)48.55万元,占20.2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9.4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7.97万元,下降31.28%,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年中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2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79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1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4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8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93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8.55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78万元,增长2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本年度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区政府统筹安排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客户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已车改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4.公务用车运行费:已车改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0.17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5%。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引进客商及拓展招商资源,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客商接待、招商宣传等
(2)立项依据
招商部及经济发展部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3)实施主体
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
选商优商,以优质增量支撑高质量发展;提速提质,以投资拉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环境提升,以优质配套保障高质量发展;联企连心,以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5)年度预算安排
15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
项目总投入 (万元)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 15 | |||
年度目标 | 外出招商、上门拜访企业;参加相关展会及推荐会;赴深圳、武汉、上海、北京等地考察项目;组织项目签约仪式等 | |||||
绩效指标 |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外出招商、上门拜访企业 | 外出招商15次,上门拜访企业50家 | |||
2.参加相关展会及推荐会 | 5场 | |||||
3.深圳、武汉、上海、北京等地考察项目 | 考察项目5次 | |||||
4.组织项目签约仪式 | 5场次 | |||||
5.客商来访接待 | 30次 | |||||
6.对外宣传 | 30次 | |||||
7.招商人员培训学习 | 5次 | |||||
质量指标 | 产业招商目标 | 加强了产业招商的精准性和招大引强的针对性,计划全年引进10家企业,落户项目投资10亿以上。 | ||||
时效指标 | 招商引资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带动经济发展 | 全年引进10家企业,落户项目投资5亿以上。 | |||
社会效益 | 改善投资环境 |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客商到园区投资兴业,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带动本地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 ||||
环境效益 | ||||||
受众满意度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1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