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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店是北京人之家吗

1985年5月和6月,宾福德教授、何主任、南希斯顿先生在中国访问了此次访问。在他们来华之前,宾福德和何传坤在《当代人类学》第26卷4期发表了《埋藏学上的距离:周口店是“北京人之家”吗?》(以下简称“一文”)的文章①1。访问后,何传坤认为他们所发表的文章“有许多看法是不正确的”。而宾福德和斯通则在《人类探索》又发表了《局外人对中国旧石器的观察》(以下简称“二文”)②2。另外,宾福德还以接受采访的方式,在该系1985年9月出版的《书信新闻》上谈到他此次访华的观感。1986年我国的《科学杂志》第38卷4期发表了王吉同志的《北京猿人是生活在山洞里的?》文章之后,有许多同行和朋友认为,宾福德的文章引起了混乱,不少人相信他的话,怀疑周口店是人类居住的洞穴。因此决定对宾福德等人提出的一些问题作必要的答复。(一)周口店所打的骨片是被动物所咀嚼宾福德和何传坤在“一文”中一开始,引证了三十年代初期德日进(P.TeilharddeChardin)和杨钟健教授等人的文章,以表明他们全盘否定北京人曾经使用骨器的看法带有普遍性。在半个世纪以前对北京人遗址有这样或那样的看法是不足为怪的,而今天再象当初那样解释就未免显得有点落伍了。而且所引用的德日进和杨钟健的话也只是说:“有一些可能性可供推测,即啮齿类动物曾在周口店的洞穴中寄居”。“有时当地的溪流或短期的洪水会带进来较粗糙和较大的物质。”德日进和裴文中确曾对“许多骨头表面的痕迹,和对周口店存在一种真正的骨器工业表示怀疑”过,但那也只是“怀疑”而已,也并非象宾福德等那样全盘否定。“一文”还引了我的一句话说:“在争论的继续中,贾认为北京入遗址一些骨骸的变化,可能是由于水流的冲刷,而且另一些则是由于动物的牙齿咬啮或坠落的岩石砸碎”。其实所引用我的话是不全面的,因为我一直认为周口店的骨骼破碎不是单方面的原因,除了动物的咬啮和自然力的破碎之外,还有许多是北京人制造的骨器。在这一点上我赞成步日耶(H.Breuil)的论点——北京人遗址确实存在着骨角器工业③3。宾福德等在“一文”中说:“这一结论与很早以前得出的一个结论也颇相似,即把周口店有打击痕迹的动物骨骼认为是北京人制作的工具,而我们认为步日耶观察后认为是修整的骨器,都是被动物所咬的。”我丝毫不怀疑北京人使用了骨、角器。但是,我从来没有把北京人遗址的全部碎骨都看做是人工打制的骨器。在大量的碎骨之中有些是被水冲磨的。冲磨过的碎骨在第7层和第12层砂层中均可见到。特别是第12层粗砂中的大动物的牙齿被磨得仅剩了牙皮。这样的冲磨痕迹是很容易区别的,连外行也看得出,我们决不会拿它们当作骨器来看待。再有就是北京人遗址里确有被动物啮咬的碎骨。特别是啮齿类不仅咬骨头,也咬软的石块,此种现象在长江以南的洞穴堆积中经常见到。原因是啮齿类动物的门齿无根,可连续生长,如果不经常研磨,门齿增长会妨碍臼齿咀嚼食物而死亡。但是被啮齿类咬的骨头容易辨认。它们上面都是成对的直宽而浅的条痕,好像是被齐头凿所刻出来的一样。条痕之间有由左右门齿的间隙保留下来的凸棱。又由于上下门齿啮咬,条痕上下是相对的。咬痕大小与宽窄则视动物门齿的大小而定。在肉食类中,鬣狗的咬力很强,喜食动物的腐肉,可以咬碎马、牛之类的大动物骨骼,其它的大型食肉动物,也可以咬坏骨骼。被这些动物所咬的痕迹也是可以辨别的,因为条痕多是细长的,形似钝尖物划刻的痕迹。我们在周口店工作时曾用饥狗做过这样试验:把取下肉的猪的肢骨扔给它,它只是咬啃骨的两头,似乎对骨干并无办法。骨头上被咬的条痕很多。这个试验给了我们新的认识。裴文中研究周口店山顶洞的文化时都把类似条痕的骨片排除在骨器之外。北京人遗址的堆积大部分为角砾岩,是洞内坍塌的石块和洞外进来的土砂胶结而成的。洞顶坍落下石块把洞里的骨骼砸碎或压碎是难免的。可是砸碎的骨骼和人工打碎的有区别。被砸碎的骨,在它的周围有时还可以找到彼此接连的碎碴。对这样的现象我们在发掘时随时都给予注意。1936年10月22日由洞顶向下发掘到22米深的时候,“发现猿人左下颌骨一面,当出现之始,最先露出一前臼齿,随即搜掘,渐渐又露出颌骨碎块,始知为猿人左下颌骨无疑。惟因化石之上下,均有石灰岩巨块,惜将颌骨压碎,当晚将各骨片掘起,并略加修理,除最后部之臼齿及门齿原已残缺外,余均保存完好……”④4。我们不会像宾福德教授耽心的那样,马虎到如此地步。从北京人遗址里发现了成千上万的各种动物的骨骼,绝大多数的大骨骼都是破碎的。然而,有许多碎骨用动物的啮咬、水的冲磨、落石砸压和化学腐蚀等等原因是解释不通的,因为在它们上面具有明显的人工打击痕迹。问题是打击的目的是什么。过去也有人提出过,打碎骨骼是为了取食骨髓。裴文中并不反对北京人遗址里有人工打碎的骨骼。我和裴文中在1959年和1960年曾因骨器问题展开过一场辩论。裴说过这样的话:“不把步日耶教授所说的那些碎骨一律无条件地认为是骨器,而只停留在,‘我们所发现的碎骨,无疑问有许多是人工打碎的’。我举双手赞同”。“贾先生应当不要忘记自己所说的话,‘骨片之中,虽有若干是经人力所打碎,但是有第二步工作的骨器则极少,如果严格地说,连百分之一都不足’(着重点是原有的)的分析,是很正确的;但是把中国猿人(即北京人)的‘骨器’说成‘像石器一样的……’则不免失之于过分了”⑤5。其实作科学研究应有自己的主见,即使是自己错了,也会知道错在哪里,为什么会出错!我在1959年发表的有关骨器的一文中,是这样说的:“我并不承认步日耶教授的全部意见,只是承认我认为是可靠的部分”⑥6。其实,北京人敲骨吸髓也是正常的现象。就凭当时使用那样的可怜武器——木棒和石块,即使再加上火把来对付大兽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非凶猛的野兽几乎都善跑。也正因为如此,对猎获物可食部分都不会放弃,取食骨髓是必然的事。但是,北京人打破骨骼和鹿角还有另外的目的,那就是为了制作骨器。例如在北京人遗址里发现的鹿类,最多的是斑鹿和大角鹿(肿骨鹿)。不仅发现有自然脱落的角,也有被北京人砍掉的角,大都被截成棒状的小段。有的保存了角尖,有的保存了根部。大角鹿的角一般只保留12—20厘米长,把片状的眉枝去掉,上端还多有清楚的砸痕;斑鹿角的根部保留的部分较长,一般也具有砍砸痕迹,并且砍掉了眉枝。发现的角尖以斑鹿的为多,由破裂的痕迹观察,有许多是被砸裂开来的,有的角尖带有的横沟很可能是使用的痕迹。我们还见到过一个斑鹿的角在破裂处有烧过的痕迹。可见北京人经过多年的实践或已认识到由于鹿角既坚硬又有韧性,为了便于截断先用火烧烤。北京人遗址里的大动物的破碎的骨骼非常多,有许多肢骨常常将一端打击成尖;也有的肢骨是顺着长轴劈开,把一端打击成刀状,而且不是一次打击;有许多骨片,沿着边缘有迭次打击痕迹,特别是有的骨片是从髓腔内侧向外侧连续打击成刮削器或刀状;也有的骨片被修理成尖,甚至使用了打制石器那样的“屋脊形雕刻器”方法打制。我们不能用水的冲磨、动物啮咬、化学腐蚀、落石砸碎或敲骨吸髓来说明北京人遗址的全部碎骨。敲骨吸髓,只要是打破骨骼取出骨髓就已达到目的,用不着打击成刀状或尖状,更用不着沿骨片的边缘多次加工。特别是鹿角,根本无骨髓可吸,更用不着截成小段。截段了的鹿角的根部,既粗壮又坚硬,而且多把眉枝去掉。我同意步日耶的意见,它们可能是当作锤子使用的,带尖的鹿角或打制成尖的长骨可当作掘土工具使用。其它的在边缘上连续加工的骨片,可能是当作刀或刮削器使用的⑦6。我们发现鹿类的头盖骨中有斑鹿的,有大角鹿的,还有獐子的,也不能单纯从古脊椎动物学角度去对待。因为有的角有自然脱落的,有的是被砸掉的,只剩下“瓢儿”似的头盖。打击的痕迹很清楚,甚至进行了反复打击。在所发现的成百的标本中,形状也很一致,无法用腐蚀、冲磨和其它的自然现象来解释。(二)北京人是否有食人之风“一文”中说:“宾福德观察了这些骨骼的照片和模型,这些破裂的痕迹看来无疑问的是由于风化所致,没有证据可以解释这些骨头是在新鲜时破裂的或受压破碎的。另有一些长骨碎片在战后的发掘中找到的,从照片上看,这些骨骼中只有一件看来有动物牙齿咬啃的痕迹。其它都是风化的特点。因此,所谓长骨破裂方法的事实是不存在的,这一事实以前被认为是北京人有意打击所致”。“魏敦瑞观察到有一块猿人骨骼是烧骨”。⑥6“发现于二次大战后的另外一件骨头也被认为烧过,而从照片上判断,我们认为后面一块骨头并未烧过,而是由严重的矿化污染所致。均匀的颜色以及变色不仅发现在明显风化的裂缝上,而且也发现在没有人工痕迹的骨骼表面上。这一事实表明色泽变化(即使是燃烧)是发生在骨头干燥了甚至于脱脂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中。这一事实很难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北京人食其同类。更为糟糕的事实是这种色的变化看来是矿物所染”。至于北京人是否有食人之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不同的看法是可以理解的。但不顾事实而加以曲解就不好了。比如上边所引用的一句话说:“发现于二次大战后的另外一件骨头也被认为烧过,而从相片上判断,我们认为后面一块骨头并未烧过,而是由严重的矿化污染所致”。这件骨头是指1954年吴汝康和我发表的那件北京人右肱骨干中段来说的⑥6。这件标本是我在周口店最初发掘的碎骨堆中挑选出来的,我可以肯定这块肱骨干是被火烧过的,决不是被矿物所浸染。这件标本里外都呈灰黑色和微带蓝色,颜色并不均匀,两头有断裂的痕迹,并没有什么风化的裂缝,和他所描述的现象完全不符。而且我们发表的那张图版并不很好,不知宾福德怎么会从照片上就能看出不曾烧过,而是矿物浸染?关于北京人有食人之风的问题,首先是魏敦瑞提出来的。我不但赞成他的意见,还写过这方面的文章。从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里发现的北京人的头骨和其它的骨骼相比,在数量上是不相称的,头部的骨骼在比例上大得多。相反,在同一遗址里发现的其它动物,无论是食肉类动物还是草食类动物,都是躯干骨和四肢骨的数目都远远多于头骨。至于说人的骨骼如何弄到洞穴之中的,魏敦瑞的分析是:这些遗骨如果说是被水冲进去的,或者说是被野兽带进去的可能性都不存在,因为凡是出人骨的地方多没有流水经过的现象,同时,骨骼上也没有爪痕和齿痕。据魏敦瑞的观察,大部分北京人的头盖骨却保留着伤痕,他指出1929年发现的北京人的第Ⅲ号头盖骨的顶骨的表面有多处伤痕,可以认为是打击所致。1936年发现的第Ⅹ号头盖骨的额骨左侧和顶骨有深的切痕;第Ⅺ号头盖骨左顶骨的中部有一个约1.5厘米直径的浅而不平的圆凹痕,并从凹痕中心放出三条裂纹;第Ⅻ号头盖骨的右顶骨有一个近3厘米的从矢状缝斜向前的深切痕,在这个头盖骨上除了在两顶骨孔之间也有轻微的损伤外,在额部的左边眉嵴之上还有一个清楚的疤痕。另外,在第Ⅸ号残头骨上也都可以看出伤痕。魏敦瑞还认为:“没有疑问,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打击所致。一些凹痕具有法医学常见所谓压陷和碎骨伤性质的外貌,是用多少带有尖状的器物重击的结果。长条的切痕象是用利刃器物所伤,大而圆的损伤是以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⑩7。我不同意宾福德所给的解释。我曾观察过这些实物标本,而且有的是我亲手挖的,并在野外作过初步修复。对北京人遗骨的伤痕,我们不能一概用“风化”或“动物啮咬”来解释。只有1954年吴汝康和我发表的那件北京人的一小段左胫骨干,倒有几条痕迹似为大型食肉类动物所咬。(三)北京人遗址灰层宾福德等在“一文”中说:“已确定的洞穴内燃烧物的堆积达6米厚,如果这些堆积物如所估计的那样是在这里燃烧的话,今天留下来的应是压缩了的灰烬。无数年的闷烧后留下的残渣之中应有大量的有机物质残留物。想象的延伸不能认为这些沉积物是‘炉灶’。但‘炉灶’是被一些人肯定地确认了。他们把它说成是周口店用火的证据而向欧洲人报告了。周口店存在炉灶的信念仍在西方的著作中存在。”其实北京人用火是无可怀疑的。在北京人遗址发掘之初并未注意到它,只是到1930年才开始重视起来。经过中国地质调查所的化验之后才被证实是被燃烧的灰烬;法国古脊椎动物学家德日进还把它拿到法国对比和化验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从已发掘的北京人遗址的灰烬得知,不仅使用了火而且还管理了火,我曾这样写道:“由上到下有4层面积较大而较厚的灰烬层。最上的灰烬层位于鸽子堂西侧第3层之下的一块巨大的石灰岩块之上。这块石灰岩东西长12米,厚5米,横跨于南北两洞壁之间,显然是代表了洞顶坍塌部分,其上的沉积物乃是当洞顶坍塌使洞穴形成露天之后,才开始沉积的。在石灰岩的表面上遗留下两大堆灰烬,这不仅证明了中国猿人(即北京人)利用这块石灰岩面当作地板居住过,而且由于灰烬成堆,未使火到处蔓延,可以进一步证明他们已有控制火的能力”118。如果说是“炉灶”的话,以这里最清楚;但是,谁也没有说过北京人遗址所有的灰层都是“炉灶”,那是宾福德杜撰的。关于北京人遗址的灰烬,我还可以接着引我下面的话来说明:“中上部的灰烬层,即我们所称的第4层。这一层灰烬甚厚,最厚的地方可达6米。由这层灰烬里发现的石器和小哺乳动物——鼠或蝙蝠等最多,小哺乳动物甚至可以成薄层地发现。这一层灰烬的堆积性质和最上的灰烬(即上面所说的成堆的灰烬)相比有所不同,它不仅不成堆,而且由于沉积层次十分明显,似乎还被水搬运过;但是,它搬运的距离不远,因为层中不仅埋藏着烧石和烧骨,而且有若干鼠类的头骨还和躯干骨(即脊椎骨)相连;可能是在洞中的原地被水冲动过。”“中下部的灰烬层位于第8—9层之间,这一层以临近南裂隙及其以西的附近一带最厚,最厚处可达4米;往东、往北则逐渐变薄并常常为角砾岩层隔开。这一层在东部可能与鸽子堂南壁外露的上层灰烬(即过去所谓之‘文化层B’)相连。”“下灰烬层位于第10层的下部,一般厚约1米。这层灰烬可能与鸽子堂下部的灰烬(即过去所谓之‘文化层C’,亦即‘石英二层’相连。鸽子堂下部的灰烬亦成堆,表示对火有了控制,特别是以靠近北洞壁最明显。”上边的这些话,都是根据现场发掘所得的事实来说的,既不敢夸大,也不敢缩小。问题是为什么灰烬会有不同的颜色,这倒是值得探讨的。在我的思想上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解释。上边所说的灰烬层,是一种呈紫、红、黄、白、黑色物质的总称,以厚6米中上部的灰烬层最明显。黑色物质多位于底部,但其它颜色的物质,有时也夹有黑色物质。此种多种颜色的物质和其它沉积物颇易区别。它不仅是颜色鲜艳,质地极细,无颗粒感;而且还含有大量水分,有如细泥,用手紧握,即从指缝中排出水,晒干后份量极轻。黑色物质,经化学分析为游离的炭素,绝非其它黑色矿物如氧化锰等所形成。1930—31年冬季德日进把一些标本带到巴黎和欧洲的许多史前的标本对比。并经巴黎博物院矿物学研究室的高伯特博士(Dr.Gaubert)分析了这些标本。经过他的分析完全肯定了他们先前的意见:从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里发现的一些鹿角和骨骼标本曾被火烧过。129特别是由鸽子堂底部的黑色灰烬中,还发现了一块紫荆木的木炭,也证明黑色物质为植物灰无疑。至于说,为什么那样彼此接近的物质而颜色又有明显的不同,虽然我征求过许多中、外考古学家的意见,但一直未得到足以使人满意的解释。不知为什么,宾福德等对矿物的侵染和鸟粪那么感兴趣。他们在“一文”中说:“看来没有疑问的是,在其中某些地方存在钙化骨头和碳化的物质。同时,有些骨骼据报导因燃烧后看上去象矿染的一样,而另有许多则是没有燃烧过。如果当时洞里存在巨大的灰烬层的话,那么后者的存在就是不真实的了。”从灰烬层中,还发现有很多被烧过的石头和骨头,特别是黑色层中最多,其它颜色鲜艳的堆积中亦可见到。烧过的石头,有的变了颜色,有的炸裂成纹,有的变成了酥散状。甚至有的石灰岩块烧成了石灰。我们在灰烬层中曾发现一团变成粥状的石灰,干后坚硬如石,现在还保留在我们手中。被烧过的骨头也变了颜色,变成黑、蓝、白、灰、绿等色。由于燃烧的结果,有的骨头炸开裂纹或变了形,甚至变得七扭八歪的,失去了原形。对上述被烧过的骨头,最初科学家们也认识不清,直到1930年杨钟健发表文章还把它作为变态骨来看待。1310现在从他所示的插图即可以看出来,在他描述的变态骨中有被烧过的水牛的距骨和肿骨,鹿的下颌骨以及被啮齿类动物所咬的大型动物的蹠骨等。当时没认识到这种现象的实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今天硬要用矿染来解释它,则未免有点“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至于说:“如果当时洞里存在巨大的灰烬层的话,那么后者(当指未燃的骨头)的存在就不真实了”这句话也有点令人费解。因为不管灰烬如何厚,但在整个洞穴中仍是局部的。就以最厚达6米的第4层来说,是以靠南北裂隙,即洞的中部最厚,而向东、西方向延展则逐渐变薄,并非分布到洞穴的全部。烧骨和烧石只有全部骨骼的一小部分。整个洞穴中的堆积物大部分是角砾岩,怎能说存在未烧过的骨头灰烬层就不真实了呢!宾福德等在“一文”中还说:“……在脱钙沉积物中或周围发现大量氧化锰也并非不常见,这肯定可以解释那些标本染上的黑色的原因。”这完全是想当然。其实,我们在野外调查时从地层剖面上也常常见到薄层氧化锰的凸镜体。但和灰烬很容易区别。灰烬轻细、染手,氧化锰粗重而染手甚微。并且北京人遗址在过去的发掘过程中也从来未见到氧化锰的物质。宾福德等在“一文”中说:“1927—28年发掘的灰烬层大部分由猫头鹰粪粒组成,偶尔可以找到完整的鸟骨架。”“看来没有怀疑的是大部分所谓的灰烬层的成份大多是猫头鹰和其他猛禽的粪便。这些鸟类的骨骼总被系统地描述成以啮齿类为主”。“看来至少它们中有部分是大型鸟类的堆积物。在有些情况下,这些巨大的有机物堆积会引起自燃。”这段话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宾福德等在写文章之前,既未到周口店参观,也没有见到过这里的灰烬,怎么知道是猫头鹰和其它猛禽的粪便呢?在北京人的遗址里,虽然发现的鸟的种类并不少,但代表种类的遗骨并不多,也从来没有发现过完整的鸟骨架。特别是在他们的文章中不止一次地用猫头鹰的粪便来解释北京人遗址的灰烬。可是猫头鹰类的骨骼发现得很少,只有两属两种:一是短耳鸮(Asiofeammeus);二是颌角鸮(Ottsbakkamoena)。前者只发现有腕掌骨及跗蹠骨共5件;后者只有跗蹠骨及鸟喙骨各1件。这都说明,事实和宾福德的想法正相反。至于说把“这些鸟类的骨骼总被系统地描述成以啮齿为主”的话,则更是“无的放矢”了。他们既未到周口店发掘过,也未进行过北京人遗址任何标本研究,而宾福德本人在写这篇文章(即“一文”)之前连中国都没到过,就在那里说长道短,未免有点过份!我们在周口店发掘时谁也不马虎从事,一边发掘一边检查,把技工发掘出来的东西,都按大类分别包装,研究时再详细分类。周口店的材料经过那么多中、外专家之手,说我们连鸟类和啮齿类都分辨不清,未免有点自不量力了。北京人遗址的鸟类虽多,但每种所代表的个体却很少,和啮齿类相比个体上比例相差很远。按小脊椎动物来说,有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翼手类和啮齿类等。在啮齿动物中最常见的有灰仓鼠(Cricetuluscf.griseus)和变异仓鼠(Cricetulusvarians)、拟布氏田鼠(Microtusbrandioides)、林姬鼠(Apodemussylvaticus)、野原鼠(Gerbillusroborowskii)、小家鼠(Musrattus)等多种,它们个体多得不可胜数,怎么不能说“以啮齿类为主”呢?(四)关于汉代北京人所见石文化的格局宾福德等在“一文”中说:“把一个遗址作为一个居住营地来考虑是一种惯例,一旦这一点被认为有理,于是这个居住遗址中的含有物也被作为人类活动的结果来推断了。周口店是‘北京人之家’的观点自从对于它最初的调查工作以来是用来作为解释其堆积物的基点。‘家’的论断导致这样一种信念,即堆积物和它的特点直接反映了人类‘室内’的生活习性。”这里所说的“北京人之家”当指我写的一本小册子来说的。这本小册子于1975年由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后来由外文出版社译成英、德、日和西班牙等文出版向国外发行。其实我这里所说的“家”并非指家庭的“家”而言,因为“家庭”起源是很晚的事。我的原意是北京人曾在这里居住,只是一种引申之词而已。说北京人曾在这里居住是无可指摘的,不仅有成堆的灰烬、烧骨和烧石,并有大量的石器和骨器。在此还可以指出的是,北京人还采集石料在洞穴里制作石器。在北京人居住的这个洞穴里发现的石制品何止十万件!特别是1931年发掘鸽子堂的时候,在灰烬堆(或层)中和它的周围,发现碎石英和绿色砂岩砾石,每天都得抬出几大筐到我们的住地,当然还有不少的兽骨,有一个北京人的锁骨和一块紫荆木炭也是这里发现的。当时我和卞美年初次参加这里的发掘,还不懂什么是石器,连什么是鹿牙都不认识,实际上裴文中也是因为看到外来的石料太多才想到石器的。1931年他写了《周口店洞穴堆积中国猿人层内石英器及它种石器之发现》第一篇论文14。11我们说北京人把原料拿到洞穴里制造石器也并非无稽之谈,因为在这个洞穴里不仅发现有制作石器的石锤和石砧,还发现了许多原材料,如绿色砂岩、脉石英、石英岩和少数水晶。这些材料都出自附近,离开洞口几十米远就是古老的河滩,今天的坝儿河就是经过老河滩顺流而下。老河滩和今河滩都堆积着大量的绿色砂岩、脉石英和石英岩砾石,只有水晶来自2公里远的坝儿河上游东岸花岗岩地区。宾福德等为了说明周口店不是“北京人之家”,甚至把北京人的生活描绘得和猿类没有多大的区别,因而常常把鬣狗举出来为他们解围。他们在“一文”中说:“鬣狗化石及其粪化石的存在清楚地表明在这一时期中洞穴沉积是人类使用结果的结论是有问题的。现在已经有文章充分地证明了洞穴中的骨骼的堆积是被鬣狗带入洞里的,而我们现在已经对这种埋藏组合的构成有了一些了解。其中它们许多是完整的骨头,但被啮咬的骨头不多。它们当中中等大小个体的动物的头部和颈上部的骨骼比例很高。经过啮咬的骨头最常见是分布于鬣狗住的地方,通常在较亮之处,以及可以保护幼兽的藏身之处。……鬣狗拖曳动物尸体的大小也有限度,动物愈大,那些比较完整及一些大型骨骼也不可能从很远处拖回来。从周口店目前所知的动物群中,包括猿人化石,是与我们所知的鬣狗拖来堆积的组合是吻合的。”北京人遗址发现的鬣狗计有两属和两种,即中华缟鬣狗(Hyaenasinensis)和最后斑鬣狗(Crocutaultima)。前者多发现于靠下部堆积中,在北京人遗址里的确是多见的动物之一,单个牙齿,零散的肢骨和脚骨,残破的上、下颌骨和残破的头骨相当多;但完整的却很少,在周口店陈列馆中陈列那具缟鬣狗的骨架,缺少部分还是由不同层位所发现的材料凑起来的。最后斑鬣狗却发现很少,发现于上部第3层以上,从1927年开始发掘到1933年为止的7年中,才只见到1件破下颌骨(保存有第3前臼齿和第1臼齿),另外还有2个残前臼齿和1个门齿,这怎么能说:“充分地证明了洞穴中的骨骼的堆积是被鬣狗带入洞穴的”呢!其实,谁也没有说过北京人遗址深达40余米的堆积都有人类活动过的证据。我在《北京人之家》这本小册子里说过:“在堆积的中部地层中,也埋藏有鬣狗的骨头和粪化石,证明这个洞穴并不止一次为鬣狗所占据;同时大水也漫淹过中部堆积,因为发现过细砂层。凡是有成层的鬣狗粪和砂子的地方都没有发现过人类遗骸和较多的文化遗物。这就说明了北京人曾经多次来到这里,又曾多次离开过。”15但是,如果说动物骨骼都是被鬣狗带入洞穴之中的,则有些“不落边际”了。他们在“一文”中还说:“从第13层报导发现一件砂岩的‘工具’,但从这些沉积物中未报导有人化石。鬣狗(粪便)的证据很多。共生动物群的存在,因而有理由认为是归因于鬣狗和其它肉食类的作用。这一沉积也许可以作为‘背景’沉积的例子,它是在没有人类作用的条件下堆积形成的。”他们的这段说明,是引用我的1959年发表的一篇报告。我在这篇报告中是这样说的:“第13层为成层的泥砂层,中夹有红色或灰色砂的凸镜体,底部多巨大石块,化石较少,上有相当厚的鬣狗粪层,共厚约2米。底部岩石为砾岩。”“我们由洞的底部堆积中(即第13层)发现了一件用燧石石片打制成的石器;……”“由于这件石器的发现,证明在中国猿人化石产地的底部也曾为人类所居住过,但发现的石器只有一件,未见其它的文化遗物,又说明了居住的时期不久,在它以上的2米处,还发现过约40厘米厚的鬣狗粪层,显然这个洞穴当这件石器的主人,离开这里之后,洞穴又曾为鬣狗所占据。”1612宾福德等在“一文”中还说“总而言之,在周口店洞穴的历史中,我们看出了三个主要阶段,第3段是早期阶段,未见有居住面和堆积有大量工具这样一个面发现。虽然报道了一件石器,但这样判断大有问题。在第3段的堆积过程中没有可靠的证据可以说明人类在此期间在此活动过。而另一方面,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洞穴被鬣狗和狼所占据,而报道的方式或多或少把材料给搞混了,看来主要由鹿和啮齿类构成的沉积加上一些其它动物化石,是在没有人类证据存在的情况下被带入洞内的。单就这一观察,把周口店的堆积归为人类的作用的说法是极其值得怀疑的。”其实在第13层中发现的石器并非1件,1960年发掘时还发现过1件1713。关于北京人遗址的堆积物,从底部砾石之上共分为13层,把这13层堆积物分为三个组是我首先提出来的,主要是根据哺乳动物的性质来作为依据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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