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86598/2018-00017
其他;政策文件; 通知
浮桥镇
2018-04-28
关于明确太仓市浮桥镇方桥村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时间:2018-04-28 15:1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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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太仓市浮桥镇方桥村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太港管投【2018】18号)文件精神,我镇将于近期启动该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等工作,并于2018年4月组织实施。经研究,决定由浮桥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项目法人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法人代表:陈弇波
技术负责人:王利新 财务负责人:王永生。
二、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
(一)前期组:负责协调征地拆迁和地方配合等工作,主要人员:邵迅。
(二)工程组:负责项目报建、招投标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主要人员:朱丁铭。
(三)财务组:负责资金平衡、财务管理、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主要人员:顾惠东。
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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