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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65/202011-00003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公告,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7-06 16:3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人: 初审:潘雯雯     复审:张海峰    终审: 陶静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发表时间:2020-07-06 16:38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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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区教育体育局:

我单位对邱继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实行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关于城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的事议,有待教育部门探索出成熟方案后,报政府研究同意,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另建议校内托管与体育、美术等相关课程相结合开展,费用采取家长、学生自愿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模式运行。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302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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