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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0001435503X1/2021-19011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08-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关于同意江苏联鑫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盐人社许字﹝2021﹞13号

 

申请人:江苏联鑫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769882129K)

 址: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四组

你公司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操作工、铲车工、维修工。(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泵送工、搅拌车司机。上述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即日起生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年。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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